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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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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督查事项 简化督办程序
丹凤着力为基层减负增效
文章字数:943
  本报讯 (通讯员 刘 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丹凤县积极精简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促进基层减负增效,确保广大基层干部能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中去。
  丹凤县积极统筹督查事项,严格控制总量,实行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申报审核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在申报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时必须提供实施依据,对于无依据的一律不纳入计划。在实行督查和考核事项不重复的原则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压减20%以上的要求,加强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管控,精简压缩类似事项,防止扎堆、重复、多头检查。今年全县确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35项,比2023年减少28项,减幅44.4%。同时,加强对列入督查计划事项的管控,发现未经备案随意到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一经查实,进行全县通报。
  改进督查方式,简化督办程序。对督查对象相近、涉及多部门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整合,由县委(政府)督查办牵头组建联合督查组,实行组团式督查。对重大决策部署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面问题、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加强资源共享,建立县级各部门的协调联系机制,打破不同部门、不同领域间的“数据壁垒”,实现督查检查考核信息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反复督查、多头要数据现象。探索运用微信、互联网等媒体掌握最新情况,减少去基层督查检查频次,让数据多“跑腿”,让干部少“跑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丹凤县还坚持督帮结合,推动解决问题。对督查检查中发现难以推动的重大事项,既向承办单位下发交办函,又向包抓事项的县级领导呈送提醒函,做到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切实做到既督导又指导、既督办又帮办,推动重大事项落地落实。今年以来,已累计向项目责任单位下发交办函10件,向包抓项目的县级领导呈送提醒函11件。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督查检查考核、谁负责指导整改”的要求,明确1名业务骨干负责指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帮助被督查单位及时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对整改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及时向领导汇报,既督“过”又报“功”,进一步激发了被督查单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