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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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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安加 强 环评 质 量管 理
文章字数:703
  本报讯 (通讯员 张珂宇)8月9日,笔者从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镇安县大力改进环评审批工作方式,采取严把环评审批关、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等多举措,全面强化环评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
  镇安县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抓实抓好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批把关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符合环保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不符合技术规范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持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项目与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符合性,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确保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进一步压缩环评审批时间,主动服务、提前指导,完善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月调度,列出项目清单,会同项目包抓单位督促建设单位尽早办理环评手续。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审批时限由法定的30日压缩为18日,最大限度发挥环评审批对稳定有效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镇安县还坚持强化监管,不断提升质量。通过环评文件日常考核表,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的监督,落实环评审查会项目工程师亲自到会汇报,防止挂靠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公示、拟批复公示、批复公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