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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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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产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商南实践
本报记者 王 剑
文章字数:1802
    法官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

    商南茶产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

  如何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有效发挥司法保护职能,守护好绿水青山?商南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大胆探索、有益尝试。
  2023年4月20日,商南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在金丝峡人民法庭挂牌成立,依托金丝峡镇优越的生态自然资源和特色旅游景区,成立巡回法庭,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助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高质量发展。
  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延伸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为商南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4年6月4日,商南县人民法院在茶海公园建立了商南茶产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近年来,商南县人民法院扛起司法保障生态环境重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行为,有力保障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基地建设强保障
  “考虑到茶产业是商南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仅富水镇从事这一产业的就有1万多人,所以我们考虑在这里建立一个茶产业司法保护基地,一体保护商南茶产业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营商环境。”8月14日,在富水镇茶海公园商南茶产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商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吴书林说,“张淑珍是我们的‘三秦楷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也是我们南茶北移的第一个开拓者。因此,我们重点考虑在人文环境上面也要进行一体化保护。”
  位于商南县富水镇的茶海公园,跨越油坊岭、王家庄、茶坊等村,总面积2.6万亩,为商南茶的核心产区之一,茶园引进10多家龙头企业,引种多种国家级无性系茶树优良品种。经过多年建设,这里已成为集生态、生产、旅游、康养等于一体的茶旅康养融合示范园。
  茶海公园是南茶北移茶园文化和茶文化的示范区,以茶产业带动旅游业,开拓了茶旅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了商南茶产业和旅游业共同繁荣。商南县人民法院对商南茶产业开展人文环境司法保护,在继承和发扬张淑珍楷模精神的同时,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对涉茶旅游业进行司法保护,开展普法到茶农、讲法到茶园、送法到茶企、明法到茶商活动,在旅游休闲、地理标识、产品品牌保护等方面,提供“问诊式”法律服务,培养茶农、茶企、茶商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意识、服务意识、茶文化保护意识,鼓励引导其参与、监督茶产业人文环境保护。
  发挥职能聚合力
  商南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宣传在震慑犯罪和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以普法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为抓手,组织干警进村镇、广场、社区、企业、学校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活动。及时发布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典型案例。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以案说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环境资源保护的意义。同时,依托新媒体平台,加强线上相关知识宣传,提升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知晓率,让群众自觉参与到环境资源保护行动中来。
  通过着力聚焦重点案件,商南县人民法院强化与县林长制、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的沟通对接,尤其是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加大案件线索摸排转办、信息互联互通、案件查办通报的力度,强化对案件的成因、涉案群体、涉案范围等相关情况的摸底排查。通过案件沟通、协作、通报及联席会议等机制,做到部署统一、落实有力、配合有序,切实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合力。
  多元共治建机制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商南县人民法院积极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加强与环保、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农业农村、茶叶发展中心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推行“教育、保护、打击、联动、修复”为主要内涵的“五位一体”茶产业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及时研判司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就茶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商南县人民法院对涉茶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好立、审、执衔接,实现快审快结。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毁坏茶园、在茶园使用违禁农药、在茶叶生产销售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茶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在生态环境侵权案件中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及时审理涉茶环境污染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茶产业生态环境,确保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党的十九大以来,商南县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97件,审结97件,判处115人,罚金7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生态环境的好转,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