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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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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提高困难群众医保资助标准
文章字数:316
  本报讯 (通讯员 赵 楠)为巩固医保扶贫成果,减轻困难群众参保缴费负担,确保我市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全覆盖,严守因病返贫底线,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提高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资助标准。
  9月10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中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每年400元的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将资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按每人每年240元予以定额资助,资助后个人仅需缴纳160元,低于去年的190元。
  据悉,我市困难群众约19万人,资助标准提高后,每年需增加资助资金约950万元,同时减轻困难群众个人缴费负担约7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