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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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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让公租房成“公平房”
文章字数:630
  本报讯 (通讯员 杨 丹)“魏某在从事阳光庭院公租房管理工作期间,明知公租房不得转租用于个人牟利,仍然协助他人转租,并帮其代收转租公租房租费2400元。”近期,洛南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公租房违规转租典型案例。
  整治公租房违规分配、承租转租、管理混乱等问题是住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的一个“小切口”,洛南县实行“双方案双专班双排查”机制,细化3类20项违背公租房政策的“乱象”清单,制定整治措施39项,夯实住建、公安、审计、税务等8个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形成压茬推进的监督合力。
  截至目前,洛南县上门排查2648户公租户,联合镇办对876户享受租赁补贴户资格复审,共清(腾)退98套公租房,其中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8户,工商注册资金超标准16套,家庭收入超保障标准10套,家庭在县城主城区规划区有产权房32套。97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享受了公租房政策。查处房产中介机构违规转租公租房行为1起。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租房方面违纪违法问题5件6人,党政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人。
  在整治中,洛南县纪委监委会同职能部门研判公租房方面问题特征、表现形式和发案规律,找准普遍性、系统性、制度性廉政风险点,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应用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加强举报投诉办理工作,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数字比对,确保公租房精准管理监督。推动建立健全了洛南县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公租房核查巡查、违规转租公租房“黑名单”等制度机制5项,实现行业治理见质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