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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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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初心忠诚守护青山绿水
本报记者 南 玺
文章字数:1724
  在商洛森林公安的队伍中,有这样一群如老黄牛般的民警,他们以忠诚为犁、责任为耙,守护着秦岭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树,书写着森林民警的责任与担当。丹凤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三级警长刘安祥就是其中一员。
  刘安祥于1996年开始深耕在森林警察的岗位上,20多年如一日,初心如磐、知责于心、履职于行,努力做新时代“守护大自然的绿色宝藏,致力于保护森林的生态环境”的秦岭山脉“守门员”。
  “丹凤境内的秦岭山脉有很多珍贵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好动植物的生长环境是我一直坚守的动力。”刘安祥说,在他心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他的愿景,森林警察于他而言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守护心中梦想的不竭动力。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森林警察的初心和使命。
  刻苦钻研
  从警之初,刘安祥在丹凤县峦庄镇林业派出所工作,辖区内重峦叠嶂,林区面积大,执法难度大。他毕业于陕西省林业学校,学习的是植树造林技术方面的知识。“刚到派出所就是跟着前辈办案,同时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刘安祥说,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当警察,当他成为一名警察的时候,就觉得不论遇到任何困难都会坚持下去。
  “没人教,我就自己琢磨。”刘安祥笑着说,那时候有人说他是“犟汉”,因为他自己买书学习森林法律法规,执法过程中铁面无私,面对犯罪分子总是冲在最前面。森林执法量刑难度大,他就一遍遍进山巡查,发现突破口,让犯罪分子无空可钻。
  脚步丈量的不只是林区,还有责任心。刘安祥凭着自己刻苦钻研、谦虚好学,扎实工作,很快成为一名业务能手。2010年,刘安祥被调入丹凤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任刑事治安股股长。他经手办理的案件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证据确实充分,办案中政策讲解清楚,当事人心服口服,领导放心、同事佩服。随着办案规范化的要求,案件中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的收集,现场指认的视频资料、监控等新型证据的运用,他率先用电脑制作笔录、在森林公安网络平台办案,在他的带动下,丹凤森林公安办案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名列前茅。
  履职尽责
  2017年9月,商州区林业局植物检疫执法人员在对绿化苗木检查时发现携带有大量活体外来物种白蛾幼虫,有引起重大植物疫情风险。作为骨干人员,刘安祥被抽调并负责14名嫌疑人的查证工作。不到半年时间,他与同事先后转战河南、湖北、江苏、安徽、湖南、四川、山东等地,行程1万多公里,查明伪造、买卖植物检疫证、木材运输证300多份,成为全市查获伪造、买卖植物检疫证数量最多的民警。抓获涉案人员8人,为查明专案主犯的犯罪事实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撑。
  2022年4月,丹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向森林警察大队报案称,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崇某、周某等4人违反规定,擅自在丹江流域使用电击方法捕鱼。这是丹凤县公安局实行森林和食药环合署办公警务改革后接到的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相关业务知识以前都没接触过,刘安祥接案后迎难而上,一边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一边和其他同志探讨,虚心向以前办过此类案件的同志请教,很快熟悉了案件的构成要件和查案的重点,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
  “印象最深的还是2007年查处的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案。”刘安祥介绍,当时犯罪分子为了防止保护动物被认出,直接将保护动物隐蔽处理。刘安祥与其斗智斗勇,一边利用现有证据施压,一边采用迂回战术说理,最终使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其非法收购17只斑羚的犯罪事实。“老刘是咱单位工作最认真的人。”这句话是同事的赞扬,也是对刘安祥工作的肯定。从警20多年来,刘安祥办理刑事案件100多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00多件,办理的案件数量和质量一直名列前茅。
  默默坚守
  刘安祥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履行职责,哪里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他就出现在哪里,哪里有大案、要案,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公安民警的职责不仅仅是打击犯罪,最重要的是减少犯罪。”刘安祥不仅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工作中他注重宣传法律政策,用办理的案件现身说法,教育群众自觉守法,做到打防并举,防患于未然。
  从警以来,刘安祥一直默默奋战在执法一线,没有惊天动地的英勇壮举,没有荡气回肠的豪言壮语,有的只是一名普通公安民警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公安工作的热爱,以强烈的责任心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履行一名人民警察的入警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