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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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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选聘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
文章字数:783
  本报讯 (记者 李 敏)为深化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聚力打赢创新开放提力赋能攻坚战,构建以康养资源聚集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工作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日前,我市出台《商洛市科技副总选聘管理办法(试行)》,选聘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
  科技副总是通过柔性引进的方式,从高校、科研院所中选聘科技人才,到市内企业兼任科技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科技顾问等技术职务,旨在以科技人才为纽带,以校企合作为核心,促进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与市域企业的创新需求精准对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
  科技副总选聘工作按照“通盘谋划、梯次推进,双向选择、项目管理,试点先行、融通创新”的原则进行,选聘范围主要包括新材料、绿色食品和健康医药、新能源及储能、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康养旅游等领域。
  科技副总的职责主要是“一企一策”协助企业完善创新管理机制,开展企业研发投入填报、技术创新指导、创新团队招引等工作,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协助企业对接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牵线共建研发平台与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聚焦企业转型升级,凝练技术创新需求,协助企业策划、申报、实施高质量科技计划项目;因地制宜推行“三项改革”,围绕企业应用需求,挖掘科创路演项目,推动优秀科技成果在企业落地转化。
  对确定为科技副总人选的科技人才,我市将纳入市级科技人才项目并根据不同产业链群,分别给予2—10万元的经费支持。同时,鼓励派出单位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副总转化科技成果,对科技副总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企业的科创项目,直接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并重点推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对科技副总合同履约中带动示范效应明显,并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等省级人才项目与下一批次科技副总项目承担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