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 凤 龙 驹 法 庭 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文章字数:781
本报讯 (通讯员 苏艳玲 彭家让)2025年2月,丹凤法院龙驹法庭成功践行最高法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初始”的理念,妥善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太感谢办案法官了!这下我的看病钱有着落了,你们实实在在为我解决了大难题,我从心底感激!”案件原告田某的儿子满含感激地说。
“我父亲撞倒了人,理应担责。感谢法官体谅我家的实际情况,帮我和原告找到了最佳解决方案,不仅了结了案子,还让我们能握手言和!”被告夏某的儿子也对法官的调解工作称赞有加。
事情追溯到2024年12月,被告夏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312国道行驶时,不慎将行人原告田某撞倒,致其受伤。原告因住院治疗费用急需接续,便委托儿子代理提起诉讼,称受伤后已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要求被告给予3万元赔偿。办案法官收到材料后,迅速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被告夏某表示,自己年事已高,家庭经济状况窘迫,实在没有赔偿能力。经法官深入核实,发现被告家庭主要依靠在外务工的儿子给予经济支持。此后,办案人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与被告之子沟通,耐心劝解,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最终,被告之子被法官的诚意打动,表态愿意代父亲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
考虑到双方矛盾尚处于诉讼初期,原告伤情未愈急需用钱,被告虽无赔偿能力但儿子自愿代偿,2025年1月,办案法官果断将双方的儿子通知至龙驹法庭,组织面对面调解,力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杜绝衍生案件的发生。调解伊始,双方对于通过调解一次性解决纠纷并无异议,但在赔偿金额上各执一词,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办案法官从原告的合理诉求出发,兼顾被告的实际困难,不辞辛劳地居中调解。法官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地劝导双方“退一步海阔天空”。经过数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损失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画上句号,原被告双方的矛盾也彻底化解。
“太感谢办案法官了!这下我的看病钱有着落了,你们实实在在为我解决了大难题,我从心底感激!”案件原告田某的儿子满含感激地说。
“我父亲撞倒了人,理应担责。感谢法官体谅我家的实际情况,帮我和原告找到了最佳解决方案,不仅了结了案子,还让我们能握手言和!”被告夏某的儿子也对法官的调解工作称赞有加。
事情追溯到2024年12月,被告夏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312国道行驶时,不慎将行人原告田某撞倒,致其受伤。原告因住院治疗费用急需接续,便委托儿子代理提起诉讼,称受伤后已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要求被告给予3万元赔偿。办案法官收到材料后,迅速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被告夏某表示,自己年事已高,家庭经济状况窘迫,实在没有赔偿能力。经法官深入核实,发现被告家庭主要依靠在外务工的儿子给予经济支持。此后,办案人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与被告之子沟通,耐心劝解,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最终,被告之子被法官的诚意打动,表态愿意代父亲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
考虑到双方矛盾尚处于诉讼初期,原告伤情未愈急需用钱,被告虽无赔偿能力但儿子自愿代偿,2025年1月,办案法官果断将双方的儿子通知至龙驹法庭,组织面对面调解,力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杜绝衍生案件的发生。调解伊始,双方对于通过调解一次性解决纠纷并无异议,但在赔偿金额上各执一词,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办案法官从原告的合理诉求出发,兼顾被告的实际困难,不辞辛劳地居中调解。法官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地劝导双方“退一步海阔天空”。经过数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损失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画上句号,原被告双方的矛盾也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