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巡回审判不止步 环资普法进行时
丹凤法院巡回审理一起环资案件
文章字数:878
  本报讯 (通讯员 邢浩东)为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3月6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法庭“搬进”竹林关镇丹水社区,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通过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2月被告人刘某某未经丹凤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将丹宁高速修建过程中产生的渣石运输倾倒在竹林关镇王塬村车渠沟内。经现场勘验,倾倒渣石占用土地面积9.64亩,其中占用林地面积8.26亩,森林类别为国家二级公益林,河流面积1.38亩。鉴定表明,该行为已破坏林地原有植被,导致林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短期内难以有效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案发后,刘某某将剩余的渣石清理运出,栽植4000多株柏树进行了林地恢复。
  3月6日上午9时,该案在丹水社区公开审理,当地百余名群众、村干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活动程序严谨、规范有序,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庭后合议庭一同前往刘某某补种林地现场,对补植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案件公开公正审理。
  巡回审判结束后,丹凤法院组织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水利局、丹水社区干部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干部们结合案情及辖区实际,聚焦“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基层环保管理机制不全”等问题展开研讨,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落实意见。
  随后,法院干警现场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解读了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秦岭“五乱”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参与群众纷纷表示深受警示,感叹道:“以前觉得砍几棵树是小事情,占一点地无关紧要,今天才知道可能被判刑嘞!”
  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就是要用“小案子”讲好“大道理”。此次巡回审判既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具体实践,也是普法宣传的有效形式。下一步,丹凤法院将持续推进“巡回审判”模式,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推动形成“人人守法、人人护绿”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