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守护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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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普法方式生动、形象,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效果很好。”“通过旁听案件庭审,我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知道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近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将审判法庭“搬进”竹林关镇丹水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应邀旁听案件的辖区人大代表和社区群众纷纷给予好评。
法院采用“巡回审判+共商共治+现场普法”的方式,多角度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汇聚各方合力,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当天上午9时,该案在丹水社区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2月被告人刘某某未经丹凤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将丹宁高速修建过程中产生的渣石运输倾倒在竹林关镇王塬村车渠沟内。经现场勘验,倾倒渣石占用土地面积9.64亩,其中占用林地面积8.26亩,森林类别为国家二级公益林,河流面积1.38亩。鉴定表明,该行为已破坏林地原有植被,导致林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短期内难以有效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案发后,刘某某将剩余的渣石清理运出,栽植4000多株柏树进行了林地恢复。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活动程序严谨、规范有序,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官通过个案,就地以案释法,当地百余名群众、村干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巡回审判结束后,法院立即组织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水利局、丹水社区干部,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
会上,各方结合案件情况,立足辖区实际,聚焦“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基层环保管理机制不全”等问题,充分讨论,沟通协商,确定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增殖放流、植树护绿等活动。同时,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合力堵塞体制机制漏洞,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织密协同治理、综合治理“大网格”。
“以前觉得砍几棵林树、挖一些河沙是小事,今天才知道可能被判刑嘞!”“我们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就是要用‘小案子’讲好‘大道理’。”群众踊跃提问,法官耐心解答。此次巡回审判,既是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具体实践,也是普法宣传的有效形式。
现场,法院干警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解读乱搭乱建、乱砍滥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秦岭“五乱”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解答群众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