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页间旅行
文章字数:1956
年轻朋友常常会诧异于我的习惯:在算法时代里还订阅着诸多杂志,在指尖划动屏幕的狂欢里还摩挲着一小山般的书堆。我告诉他们:读书,犹如擦拭心仪的古董,拂去尘埃,那些穿透时空和心灵的光泽便跃然而出。人的一生,如同翻越望不到尽头的大山,如有书相伴,才能精神饱满、舒朗怡然。
我的书间旅行始于童年。那时除了课本之外,几乎无书可读,好在小学边上简陋的小卖部里,竟然还有小人书,且时常更新。小卖部属于大队,可以赊账,我便赊来《小英雄谢荣策》《草原英雄小姐妹》。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赊的账是要大人来还的,那绝对是要被母亲揍的。被揍的滋味不好受,所以还得另辟蹊径。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教室里槐树枝编织的楼板的缝隙露出一本书。放学后,我和同桌以打扫教室为借口,磨蹭到最后,然后爬上咯吱作响的楼板。天哪,一本本散发着油墨香的书,乱七八糟地堆放在蛛网和尘埃里。我俩想也没想就作出决定:偷。那时穷得连书包都没有,怎么在光天化日下把书带回去?我们灵机一动,用裤带将书扎在腰间,把书偷走。我们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偷走了教室楼上所有的书。那些书大多是中小学语文、数学、历史、地理之类的老教材,许多字儿我们都不认识,更不用说读懂,但毕竟有书可读。
一天,父亲从单位带回一部长篇小说《欧阳海之歌》。这是我读到的第一部完整的小说。如痴如醉地读过第一遍后,我几近失魂落魄,暗自感叹:原来还有这么好的书。在无书可读的日子,这本书简直救了我的命,我读的第二部长篇小说《雁鸣湖畔》,我觉得这本书比《欧阳海之歌》更好,读过几百上千遍,且时读时新,直到书被我翻得面目全非。
1970年,我上了初一。这时,我们建立了一个读书的“地下联盟”:我们几个喜欢读书的暗地里搜集并交换书籍,互通有无。有人竟然不知从哪个角落找到了被列为“禁书”“毒草”的《青春之歌》《苦菜花》等等,有幸读到了《三国演义》,虽然书已被撕扯得没面没底,且还只是其中的一册。上初中的两年里,我还做了一件事情,就是把书中的一些文字抄录下来。抄在哪里?没钱买笔记本,花几分钱买来几张大白纸,裁成书本大小,用家里的针线装订成小本子。为了节省纸张,字儿也只能写成麦粒大小。
在那个缺吃少穿的年代,读书在我母亲那里就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不干活儿,读那些不顶吃穿的书,简直就不是人!只要看见我在读书,她凌厉的骂声就会倾覆而来,如果稍有抵抗,即招来一顿胖揍。晚上实在是读书的好时光,但是要点煤油灯的,在母亲那里更是罪过。于是,我只能等到她睡着时再看书,但母亲是多么聪明而执着,她宁愿不睡觉也不会让我烧钱看书——我这边把煤油灯刚点着,那边她的拳头就会准确地落在我脑袋上……
那时候,读书成了忍饥挨饿的日子里唯一的光亮,它为我打开了一个簇新宏大又充满诱惑的世界。我懵懂的童年,贫瘠的生活,父亲母亲唉声叹气的黯淡日子,全隐没于温暖如玉的文字。
上高中在古城小镇,学校边有一条窄小破败的小街,那里有一家书店。隔一段时间,书店都会上新书,我在那里读到了《十月》《当代》等杂志。母亲每周给我1至3元的生活费,这些钱我全部贡献给这家书店。高中是我最为亢奋而又激情澎湃的时光,我读了大量的书籍,感受到了文学折射出的光芒和其中蕴含的精神力量。这,或许正是我爱上并从事文学创作的缘由。
大学期间,虽然学校图书馆小得可怜,但却可以借到《唐璜》《欧也妮·葛朗台》《战争与和平》《约翰·克里斯多夫》等这些名著。图书馆的书是要还的,我和以前一样——抄。几毛钱买来笔记本,凡是喜欢的文字全抄下来。还有比我疯狂的,我的一个同学,居然将厚厚的几本《唐璜》全部抄完。
20世纪80年代,是多么流光溢彩的自由时光啊!阅读的世界以没有羁绊的姿态被全部打开,你可以找到这个世界上所有伟大的作品,你可以读到中国杰出的作家所奉献的最优秀的作品。这个世界令我沉醉并充满憧憬,我常常在文字里旅行,抵达任何地方……
1984年,我参加工作。虽然每月只有50多块钱的工资,但却足以让我实现买书的“财富自由”。新华书店、邮局的书报亭成了我天天都要去的地方,在那里得到心仪已久的书,便是生活中最幸福的事。
就这样,买书和读书的习惯一直陪伴着我,直到现在。
读书,让我认识到世界的宏阔以及宏阔世界中的人。它让我成长,让我学会改变,让我知道如何直面生活。让我学会仰望,仰望别人的精彩,仰望更高的山和更远的地方;它让我知道这个世界太大,而我们自身犹如一粒微尘,任何人都不该轻狂自大。
现在,我也无法拒绝屏幕上数字的光斑。但我确信,指尖划过屏幕和划过书页是不同的,屏幕的闪烁犹如夏夜里萤火虫的明灭抑或烟花的绽放,只是瞬间的狂欢而非恒久的滋养;留在书上的指纹,才是被时间雕刻的造型。纸页间生生不息的文字,是需要我们在旅行中逐行攀爬的思想与灵魂的群山,这样的旅行,或许才能对抗碎片化生存的锚点,去丈量不被算法解构的、属于自己的灵魂时区。
我的书间旅行始于童年。那时除了课本之外,几乎无书可读,好在小学边上简陋的小卖部里,竟然还有小人书,且时常更新。小卖部属于大队,可以赊账,我便赊来《小英雄谢荣策》《草原英雄小姐妹》。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赊的账是要大人来还的,那绝对是要被母亲揍的。被揍的滋味不好受,所以还得另辟蹊径。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教室里槐树枝编织的楼板的缝隙露出一本书。放学后,我和同桌以打扫教室为借口,磨蹭到最后,然后爬上咯吱作响的楼板。天哪,一本本散发着油墨香的书,乱七八糟地堆放在蛛网和尘埃里。我俩想也没想就作出决定:偷。那时穷得连书包都没有,怎么在光天化日下把书带回去?我们灵机一动,用裤带将书扎在腰间,把书偷走。我们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偷走了教室楼上所有的书。那些书大多是中小学语文、数学、历史、地理之类的老教材,许多字儿我们都不认识,更不用说读懂,但毕竟有书可读。
一天,父亲从单位带回一部长篇小说《欧阳海之歌》。这是我读到的第一部完整的小说。如痴如醉地读过第一遍后,我几近失魂落魄,暗自感叹:原来还有这么好的书。在无书可读的日子,这本书简直救了我的命,我读的第二部长篇小说《雁鸣湖畔》,我觉得这本书比《欧阳海之歌》更好,读过几百上千遍,且时读时新,直到书被我翻得面目全非。
1970年,我上了初一。这时,我们建立了一个读书的“地下联盟”:我们几个喜欢读书的暗地里搜集并交换书籍,互通有无。有人竟然不知从哪个角落找到了被列为“禁书”“毒草”的《青春之歌》《苦菜花》等等,有幸读到了《三国演义》,虽然书已被撕扯得没面没底,且还只是其中的一册。上初中的两年里,我还做了一件事情,就是把书中的一些文字抄录下来。抄在哪里?没钱买笔记本,花几分钱买来几张大白纸,裁成书本大小,用家里的针线装订成小本子。为了节省纸张,字儿也只能写成麦粒大小。
在那个缺吃少穿的年代,读书在我母亲那里就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不干活儿,读那些不顶吃穿的书,简直就不是人!只要看见我在读书,她凌厉的骂声就会倾覆而来,如果稍有抵抗,即招来一顿胖揍。晚上实在是读书的好时光,但是要点煤油灯的,在母亲那里更是罪过。于是,我只能等到她睡着时再看书,但母亲是多么聪明而执着,她宁愿不睡觉也不会让我烧钱看书——我这边把煤油灯刚点着,那边她的拳头就会准确地落在我脑袋上……
那时候,读书成了忍饥挨饿的日子里唯一的光亮,它为我打开了一个簇新宏大又充满诱惑的世界。我懵懂的童年,贫瘠的生活,父亲母亲唉声叹气的黯淡日子,全隐没于温暖如玉的文字。
上高中在古城小镇,学校边有一条窄小破败的小街,那里有一家书店。隔一段时间,书店都会上新书,我在那里读到了《十月》《当代》等杂志。母亲每周给我1至3元的生活费,这些钱我全部贡献给这家书店。高中是我最为亢奋而又激情澎湃的时光,我读了大量的书籍,感受到了文学折射出的光芒和其中蕴含的精神力量。这,或许正是我爱上并从事文学创作的缘由。
大学期间,虽然学校图书馆小得可怜,但却可以借到《唐璜》《欧也妮·葛朗台》《战争与和平》《约翰·克里斯多夫》等这些名著。图书馆的书是要还的,我和以前一样——抄。几毛钱买来笔记本,凡是喜欢的文字全抄下来。还有比我疯狂的,我的一个同学,居然将厚厚的几本《唐璜》全部抄完。
20世纪80年代,是多么流光溢彩的自由时光啊!阅读的世界以没有羁绊的姿态被全部打开,你可以找到这个世界上所有伟大的作品,你可以读到中国杰出的作家所奉献的最优秀的作品。这个世界令我沉醉并充满憧憬,我常常在文字里旅行,抵达任何地方……
1984年,我参加工作。虽然每月只有50多块钱的工资,但却足以让我实现买书的“财富自由”。新华书店、邮局的书报亭成了我天天都要去的地方,在那里得到心仪已久的书,便是生活中最幸福的事。
就这样,买书和读书的习惯一直陪伴着我,直到现在。
读书,让我认识到世界的宏阔以及宏阔世界中的人。它让我成长,让我学会改变,让我知道如何直面生活。让我学会仰望,仰望别人的精彩,仰望更高的山和更远的地方;它让我知道这个世界太大,而我们自身犹如一粒微尘,任何人都不该轻狂自大。
现在,我也无法拒绝屏幕上数字的光斑。但我确信,指尖划过屏幕和划过书页是不同的,屏幕的闪烁犹如夏夜里萤火虫的明灭抑或烟花的绽放,只是瞬间的狂欢而非恒久的滋养;留在书上的指纹,才是被时间雕刻的造型。纸页间生生不息的文字,是需要我们在旅行中逐行攀爬的思想与灵魂的群山,这样的旅行,或许才能对抗碎片化生存的锚点,去丈量不被算法解构的、属于自己的灵魂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