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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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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错路”的低保金失而复得
文章字数:703
  本报讯 (通讯员 徐家旺 王慧琦)“太感谢镇纪委的同志们了,帮我追回了这笔钱,真是帮了我们大忙啦!”近日,山阳县杨地镇龙潭社区村民阮某财激动地说。这暖心的一幕,正是山阳县纪委监委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体现。
  事情要从几个月前镇纪委的一次监督检查说起。当时,镇纪委在对全镇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龙潭社区群众阮某平(其监护人是阮某财)的低保金长期未发放,这一情况引起了镇纪委的高度重视。
  阮某平是聋哑人,还有点智障,现在父母又都不在了,怎么会没有领到低保金呢?通过核查,阮某平2022年4月至2024年6月共计16571元低保金被错发至另一位同组村民阮某润的账户中。
  可这些钱为什么会错发呢?原来,2022年4月,杨地镇财政所收到了一份加盖龙潭社区居委会印章的“农户信息变更证明”。基于这份证明,财政所将龙潭社区李家夏组村民阮某财的农户编码变更为同组村民阮某润的农户编码。自此一直到2024年6月,阮某平的低保金,就被打入了阮某润的账户中。
  了解情况得知,这份变更信息是由于2022年4月在对农户低保彻查整改过程中因阮某平家庭低保人员变化,需要进行信息变更。而龙潭社区文书毛某红在整个信息变更工作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公章管理不善,致使信息变更出现错误,造成低保金误发。
  今年3月下旬,镇纪委工作人员通知阮某润到镇纪委,耐心地向其说明情况缘由,最终为阮某平追回了“跑错路”的低保补助金。4月17日,杨地镇纪委给予龙潭社区文书毛某红党内警告处分。
  据了解,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农村“三资”管理、殡葬、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采取直查直处、协作区办案等方式,累计处置问题线索103件、立案96件、处分41人,留置1人,案件查办同比增长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