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令”齐发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文章字数:642
本报讯 (通讯员 王 彦)近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针对被害人母亲监护缺位问题,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与《家庭教育令》,以检察之力推动家庭监护责任落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在审查案件时,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小芳(化名)父母离异后,其母亲因长期在外务工且重组家庭,对小芳缺乏基本关爱与安全教育,导致孩子多次遭受侵害却未被及时发现。经调查评估,检察机关认定小芳母亲存在严重监护失职行为,未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监护职责,家庭教育的缺失直接危及未成年人身心安全。
为破解监护难题,商南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构建“家庭教育靠前、学校教育跟进、社会教育督促”的立体化保护机制。在向小芳母亲公开送达“双令”时,检察官明确要求其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增加与孩子的沟通频次,全面了解其生活状况与心理需求,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亲职教育培训,提升科学育儿能力。
同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商南县检察院创新推出“定制化”帮教模式,为涉案家庭提供“一对一”心理疏导、法律咨询与教育规划服务,确保监护改善措施精准落地。
“‘双令’不仅是一纸文书,更是唤醒家长责任意识的‘警钟’。”承办检察官表示。在近期跟踪回访中,小芳母亲已调整工作安排,每日与孩子通话了解孩子情况,并积极参与亲子活动,学校老师也反馈孩子情绪明显改善。该案的成功办理,正是商南县检察院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实践。
在审查案件时,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小芳(化名)父母离异后,其母亲因长期在外务工且重组家庭,对小芳缺乏基本关爱与安全教育,导致孩子多次遭受侵害却未被及时发现。经调查评估,检察机关认定小芳母亲存在严重监护失职行为,未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监护职责,家庭教育的缺失直接危及未成年人身心安全。
为破解监护难题,商南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构建“家庭教育靠前、学校教育跟进、社会教育督促”的立体化保护机制。在向小芳母亲公开送达“双令”时,检察官明确要求其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增加与孩子的沟通频次,全面了解其生活状况与心理需求,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亲职教育培训,提升科学育儿能力。
同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商南县检察院创新推出“定制化”帮教模式,为涉案家庭提供“一对一”心理疏导、法律咨询与教育规划服务,确保监护改善措施精准落地。
“‘双令’不仅是一纸文书,更是唤醒家长责任意识的‘警钟’。”承办检察官表示。在近期跟踪回访中,小芳母亲已调整工作安排,每日与孩子通话了解孩子情况,并积极参与亲子活动,学校老师也反馈孩子情绪明显改善。该案的成功办理,正是商南县检察院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