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乡村 普法宣传零距离
文章字数:499
本报讯 (通讯员 郭乾琪)7月29日一大早,商州区板桥镇两岔河村党群服务中心一改往日的宁静,国徽高悬,桌椅齐整——商州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设在了党群服务中心,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课。
法庭审查查明,2024年11月13日清晨,被告人张某在当地山坡上,用镢头采挖野生兰花24株。次日早8时许,张某将兰花带至商州区团结路进行售卖时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依法扣押了全部涉案兰花。经林业工程师鉴定,被扣押的24株兰花中,8株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春兰,16株为同样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的蕙兰。
此次巡回审判选择在案发地所在的镇村进行,不仅便利了当事人及当地群众旁听,更将法庭变为最直接的生态保护宣传阵地。“通过巡回审判,向当地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根据当地普遍生长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兰花,提高群众认识,增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态理念的传播。”商州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张波涛说。
审判结束后,商州区人民法院还联合区林业局开展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向现场群众发放与野生动物保护、秦岭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宣传资料,并将被扣押的兰花移栽回原地。
法庭审查查明,2024年11月13日清晨,被告人张某在当地山坡上,用镢头采挖野生兰花24株。次日早8时许,张某将兰花带至商州区团结路进行售卖时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依法扣押了全部涉案兰花。经林业工程师鉴定,被扣押的24株兰花中,8株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春兰,16株为同样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的蕙兰。
此次巡回审判选择在案发地所在的镇村进行,不仅便利了当事人及当地群众旁听,更将法庭变为最直接的生态保护宣传阵地。“通过巡回审判,向当地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根据当地普遍生长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兰花,提高群众认识,增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态理念的传播。”商州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张波涛说。
审判结束后,商州区人民法院还联合区林业局开展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向现场群众发放与野生动物保护、秦岭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宣传资料,并将被扣押的兰花移栽回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