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打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文章字数:819
本报讯 (通讯员 郭丽萍 荆 淳)为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自2024年6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立足职能职责,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多措并举、协同发力,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动态摸排底数,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常态化开展生产销售企业全覆盖检查,督促全市204家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销售单位登录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动态更新企业质量档案信息,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配合省局对我市1家生产企业产品认证持续符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撤销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共完成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监督抽查31批次,2批次不合格报告移交属地县区局依法处理,立案查处1起。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对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法违规案件的曝光力度,利用网络、微信、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在线推送《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告知书》等质量安全知识,利用“世界认可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经营户耐心宣传即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督促其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安全关。共开展相关活动12场次,组织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严打非法改装,规范销售经营行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产品合格证、CCC认证证书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性等关键环节,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952家次,对48家相关企业进行约谈,责令12家企业进行整改,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法案件12件,没收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产品41件,公布典型案例9件,切实筑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防线。
动态摸排底数,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常态化开展生产销售企业全覆盖检查,督促全市204家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销售单位登录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动态更新企业质量档案信息,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配合省局对我市1家生产企业产品认证持续符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撤销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共完成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监督抽查31批次,2批次不合格报告移交属地县区局依法处理,立案查处1起。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对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法违规案件的曝光力度,利用网络、微信、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在线推送《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告知书》等质量安全知识,利用“世界认可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经营户耐心宣传即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督促其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安全关。共开展相关活动12场次,组织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严打非法改装,规范销售经营行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产品合格证、CCC认证证书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性等关键环节,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952家次,对48家相关企业进行约谈,责令12家企业进行整改,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法案件12件,没收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产品41件,公布典型案例9件,切实筑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