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配合共护文化遗产
文章字数:491
本报讯 (通讯员 杨 钊)近日,山阳县检察院与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明确双方将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工作和专业支持等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共同守护文物古迹与文化遗产。
《意见》明确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重点领域,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确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县文旅局应及时向县检察院通报文物古迹和文化遗产的普查、登记、保护规划、修缮维护等情况;县检察院应及时将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监督情况向县文旅局通报。县文旅局发现涉嫌破坏损害公益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发现相关行政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县文旅局。双方定期组织联合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查处破坏行为,形成司法执法合力。检察机关可聘请文旅局专家担任人民监督员等提供专业支持;文旅局可邀请检察机关业务骨干进行法律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双方通过紧密协作,汇聚保护合力,切实守护好文物古迹与文化遗产,守护历史根脉,传承文明薪火。
《意见》明确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重点领域,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确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县文旅局应及时向县检察院通报文物古迹和文化遗产的普查、登记、保护规划、修缮维护等情况;县检察院应及时将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监督情况向县文旅局通报。县文旅局发现涉嫌破坏损害公益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发现相关行政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县文旅局。双方定期组织联合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查处破坏行为,形成司法执法合力。检察机关可聘请文旅局专家担任人民监督员等提供专业支持;文旅局可邀请检察机关业务骨干进行法律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双方通过紧密协作,汇聚保护合力,切实守护好文物古迹与文化遗产,守护历史根脉,传承文明薪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