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调解彰显司法温情
文章字数:816
本报讯 (通讯员 周 茜)“考完试的网课留着也没用,挂在网络二手交易平台上6元1份还能回点本。”抱着这样的想法,小王打起了“闲置变现”的小算盘。此前,他为了备考,购入某培训机构的专属线上课程,通过考试后,便把整套课程资源打包,以6元的价格在网络二手平台对外售卖。
没想到,这笔看似不起眼的“小生意”,没几天就有10多位买家下单,却也很快被培训机构的维权巡查盯上了。经过技术人员的精准比对,确认小王售卖的课程和其正版课程内容完全一致,其行为已经涉嫌侵害课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了守住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市场权益,培训机构一纸诉状将小王告到法院,要求他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得知消息的小王这才慌了神,原本以为是“闲置处理”,竟引发了侵权纠纷。
案件很快流转到了商州区人民法院速裁庭,承办法官考虑到这是典型的小额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标的不大但涉及新类型的法律问题,第一时间启动了快速调解机制。
法官先找到小王,耐心细致地给他讲:“你买的课程只能自己学习用,就像买了电影票不能私自放给别人看一样,可不能拿来赚钱。”又转头和培训机构沟通,“小王也是初犯,没意识到后果,而且他总共也没赚多少钱,不如咱们各退一步,既维护权益也给年轻人一个改过的机会。”
在法官的双向疏导和暖心释法下,小王彻底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培训机构道了歉。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小王一次性赔偿培训机构1500元。从立案到纠纷化解,全程只用了5个工作日,既解了培训机构的维权愁,也没让小王背负过重的法律代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提醒:网课不是“二手闲置”,线上课程的视频、课件都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花钱买课只买到了个人学习的使用权,可不是买到了“转售权”,哪怕低价卖、只卖几份,也是侵权行为。平台不是“侵权避风港”,网络二手交易平台不是侵权行为的“保护伞”,在上面卖东西,得先确认商品的版权合法性,一旦查实侵权,不仅要赔钱,账号还可能被限制,得不偿失。
没想到,这笔看似不起眼的“小生意”,没几天就有10多位买家下单,却也很快被培训机构的维权巡查盯上了。经过技术人员的精准比对,确认小王售卖的课程和其正版课程内容完全一致,其行为已经涉嫌侵害课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了守住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市场权益,培训机构一纸诉状将小王告到法院,要求他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得知消息的小王这才慌了神,原本以为是“闲置处理”,竟引发了侵权纠纷。
案件很快流转到了商州区人民法院速裁庭,承办法官考虑到这是典型的小额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标的不大但涉及新类型的法律问题,第一时间启动了快速调解机制。
法官先找到小王,耐心细致地给他讲:“你买的课程只能自己学习用,就像买了电影票不能私自放给别人看一样,可不能拿来赚钱。”又转头和培训机构沟通,“小王也是初犯,没意识到后果,而且他总共也没赚多少钱,不如咱们各退一步,既维护权益也给年轻人一个改过的机会。”
在法官的双向疏导和暖心释法下,小王彻底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培训机构道了歉。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小王一次性赔偿培训机构1500元。从立案到纠纷化解,全程只用了5个工作日,既解了培训机构的维权愁,也没让小王背负过重的法律代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提醒:网课不是“二手闲置”,线上课程的视频、课件都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花钱买课只买到了个人学习的使用权,可不是买到了“转售权”,哪怕低价卖、只卖几份,也是侵权行为。平台不是“侵权避风港”,网络二手交易平台不是侵权行为的“保护伞”,在上面卖东西,得先确认商品的版权合法性,一旦查实侵权,不仅要赔钱,账号还可能被限制,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