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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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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健全行政应诉全流程监管体系
文章字数:771
  本报讯 (通讯员 张 丹)为切实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月26日,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全流程监管的通知》,在全市构建起诉前预防、诉中应对、诉后整改、考核监督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以制度化、规范化举措推动行政应诉工作提质增效。
  2025年以来,我市以行政应诉全流程闭环监管为抓手,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全市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25件,较上年度增长19.0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其中4个县(区)长等主要负责人出庭12次,案件调撤率29.94%,案件败诉率11.33%,较上年度下降10.66%。
  此次出台的全流程监管举措,紧扣行政应诉全链条各环节关键节点精准发力。在诉前源头管控环节,聚焦执法规范、风险评估、诉前调解、责任压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重大行政行为诉讼风险研判机制,明确“谁作出、谁应诉”的主体责任,从根源上减少行政争议增量。在诉中规范应对环节,强化案件流转、出庭应诉、能力提升、府院协同,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出庭又出声”;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对复杂案件提前研判,凝聚争议化解合力。在诉后长效整改环节,突出裁判执行、问题整改、案件复盘、源头治理,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对复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书按期整改反馈,加强败诉案件复盘分析,针对执法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及时完善工作流程,做好争议化解“后半篇文章”。在考核监督保障环节,将出庭应诉率、败诉率、裁判履行率等核心指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以严格考核监督倒逼
  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行政应诉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明晰了工作各环节的责任、标准和流程,实现了从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到诉讼终结、从个案处置到长效治理的全程监管、全域覆盖、全面规范,有效破解了行政应诉工作中存在的源头管控不严、应诉流程不规范、诉后整改不到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