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设置春节年货临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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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杨 鑫)春节临近,为规范年货市场管理,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商州区城市管理局于1月31日至3月3日在中心城区优化设置临时年货市场,涵盖多类经营点位,明确经营时限与规范要求。
据了解,本次临时年货市场分为四大类点位“康养之都·年味商洛”2026益养行动玛伊垭年货点,包括商洛北站广场、文化艺术中心等5处;春联灯笼民俗文化临时年货市场,设文化广场、商洛市文化馆门前2处;蔬菜、水果、日用百货临时年货市场,涵盖团结路、东关等3处;此外,城市公园闲置区域、郊区空旷停车场可增设摆摊点位,需符合交通及安全要求。
经营时限方面,玛伊垭年货节为2月10日至24日(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八),其余临时市场为1月31日至3月3日(腊月十三至正月十五),经营高峰期调整时间需提前报备。经营者须在划定区域内规范摆摊,严禁售卖危险物品、占用消防设施、噪声扰民等行为,须文明经营、明码标价,闭市后及时清理场地。
据了解,本次临时年货市场分为四大类点位“康养之都·年味商洛”2026益养行动玛伊垭年货点,包括商洛北站广场、文化艺术中心等5处;春联灯笼民俗文化临时年货市场,设文化广场、商洛市文化馆门前2处;蔬菜、水果、日用百货临时年货市场,涵盖团结路、东关等3处;此外,城市公园闲置区域、郊区空旷停车场可增设摆摊点位,需符合交通及安全要求。
经营时限方面,玛伊垭年货节为2月10日至24日(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八),其余临时市场为1月31日至3月3日(腊月十三至正月十五),经营高峰期调整时间需提前报备。经营者须在划定区域内规范摆摊,严禁售卖危险物品、占用消防设施、噪声扰民等行为,须文明经营、明码标价,闭市后及时清理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