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全方位提升执法执纪质效
文章字数:796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小华)查办案件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2025年,山阳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93件,处置问题线索390件,立案345件,处分308人,其中,科级干部33人,留置7人,移送3人,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县纪委监委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监督协作联席会议机制,综合运用信访举报排查、部门系统联查、民意舆情追查、以案挖案深查、数据比对筛查等方式,拓宽线索“来源关”。对巡视移交、审计移送、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发现、司法机关移送等渠道转来的问题线索实行“多头移交、研判分析、归口统管”,把好线索“入口关”。健全线索管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移送、信息发布等工作全过程保密管理制度,严控知悉范围,守牢线索“保密关”。
为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及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和案件管理室及时跟进了解所有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时处置,实行动态、闭环管理,避免拖延积压,加强线索“处置关”。2025年,山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办结率达87.9%,未出现过一起超期办结案件。
县纪委监委依托“室组”联动、“组组”协作、“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采取领导班子滚动包案,打好挂牌督办、提级办理、指定管辖等“组合拳”,查办案件力度持续加大。同时,把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贯穿办案、谈话全过程、各环节,先后印发《办案安全制度汇编》《“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操作规程》《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场所管理办法》等,定期组织办案安全检查,推动责任落实落细。
此外,注重抓好重大案件个案分析,对案发单位精准开展政治“画像”,有针对性地提出以案促改促治的重点问题和对策建议,责令发案单位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的同时,抄送发案单位的分管副县长阅知。将以案促改促治情况列入巡视巡察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倒逼发案单位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促治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县纪委监委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监督协作联席会议机制,综合运用信访举报排查、部门系统联查、民意舆情追查、以案挖案深查、数据比对筛查等方式,拓宽线索“来源关”。对巡视移交、审计移送、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发现、司法机关移送等渠道转来的问题线索实行“多头移交、研判分析、归口统管”,把好线索“入口关”。健全线索管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移送、信息发布等工作全过程保密管理制度,严控知悉范围,守牢线索“保密关”。
为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及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和案件管理室及时跟进了解所有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时处置,实行动态、闭环管理,避免拖延积压,加强线索“处置关”。2025年,山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办结率达87.9%,未出现过一起超期办结案件。
县纪委监委依托“室组”联动、“组组”协作、“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采取领导班子滚动包案,打好挂牌督办、提级办理、指定管辖等“组合拳”,查办案件力度持续加大。同时,把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贯穿办案、谈话全过程、各环节,先后印发《办案安全制度汇编》《“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操作规程》《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场所管理办法》等,定期组织办案安全检查,推动责任落实落细。
此外,注重抓好重大案件个案分析,对案发单位精准开展政治“画像”,有针对性地提出以案促改促治的重点问题和对策建议,责令发案单位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的同时,抄送发案单位的分管副县长阅知。将以案促改促治情况列入巡视巡察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倒逼发案单位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促治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