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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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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牧与柴犬的官司
任丹江
文章字数:1414
  初夏的幸福苑小区,繁花绽放,碧树成荫,枝丫间鸟鸣啾啾,假山上流水潺潺,小区的绿化广场,犹如一幅灵动优美的画卷。
  然而,这原本赏心悦目的景致,李霞和王文却无心消受。二人是近邻,不久前的一天傍晚,李霞带着自家的边牧在小区广场散步,几个孩子跑过来想逗小狗,见院落没什么人,她便放松了警惕。
  事情就是这么赶巧。此时,王文牵着自家的柴犬从旁经过,好奇的边牧撒欢似的,颠儿颠儿跑过去,又是嗅又是蹭。柴犬霎时炸了毛,王文紧拽慢喝,还是迟了一步,体型庞大的柴犬一口咬住边牧的腿……
  待李霞跑到跟前,边牧已蜷缩在地,痛苦哼唧,左前腿渗出了血。
  事后,李、王二人互相推卸责任,几番协商没有结果,李霞一纸诉状将王文告到法院。
  法官郑为民受理了案件,他觉着事儿虽不大,却是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像遛狗不拴绳这样的陋习,必须坚决遏制。”开庭前,郑为民与小区物业负责人商量,决定到事发地现场办案,以案释法。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这样的普法教育接地气哩!”对方称赞着,满口应承下来。
  庭审当天,幸福苑小区广场聚集了不少住户。
  开始,李霞和王文情绪激动。李霞拿出一沓宠物医院的票据,细数自家半岁的边牧被咬伤缝了数针的经过。“说到底,是他家的狗咬伤了我家边牧,作为饲养人,他难逃干系!我花了一千多块医药费,凭啥不赔?”
  “我是正常牵绳遛狗,而你一则未拴绳,二则你家的狗主动凑上来挑衅,柴犬是出于本能防卫,凭什么要我赔?”王文辩解。
  乍一听,双方说的都有道理。彼时,旁听群众一阵窃语。
  “大家肃静!今儿咱就是要把事摊在太阳下,晒一晒、评一评,说清道明。”郑为民及时引导,居中安抚。
  “郑法官,我家养狗一向守规矩,办理登记、接种疫苗,平时遛狗也十分注意……这回是她家的狗先跑来,我就算拽了绳也拉不住!”王文一摊手,苦恼地说。
  “这几年,咱们城市养狗的人家越来越多,依据法律,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不管是对是错,饲养人通常都需担责;但如果被损害方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情形的,同样也难辞其咎。”郑为民一字一句解释道,“就这个事儿,既要按法律裁断,也得讲人情道理,你们同住一小区,有道是‘亲必顾、邻必护’,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一番话毕,二人埋首别项,一时都没了声。旁听群众不约而同帮起腔,把嫌隙往一块合辙。
  二人情绪有所缓和,郑为民趁热打铁:“王文虽牵了绳,但作为饲养人,在公共区域你家柴犬咬伤他人宠物,这是事故直接原因,责任推不掉。”
  郑为民又话头一变,转向李霞:“法律明确规定,遛狗须牵绳,你因疏忽大意,让边牧脱离管控,酿成祸事,须承担主责。”
  郑为民又举了几个案例,慢慢打开原被告的“心结”。“牵绳这事儿,看着是小,实则突破了文明底线、触碰了法律红线。无论狗咬着、吓着人或人伤了狗,都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
  沉默片刻,王文率先开了口:“郑法官,我不是不愿意赔,就是心里不舒服,她未牵绳,凭什么要我全赔?”
  李霞低声道:“其实我知道,我也有错。”
  “吃一堑,长一智。眼下重要的,是尽快让纠纷‘翻篇’,你们的生活回归安宁,以此为鉴,做守法守规的文明饲养人。”郑为民结合双方责任比例,将李霞支付的1400元医药费中的500元划由王文负担。
  钱财当场兑付,二人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郑为民向旁听群众
  讲起了法治课:“街坊邻里们,一根遛狗绳,牵住的是肆意奔跑的宠物,守住的是法律底线,温暖的是邻里之间的情分……”
  隔天,幸福苑小区里,在一众人的鼓励下,李霞和王文当起“文明养犬规劝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