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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文章字数:930
  本报讯(杨林 杨康)针对近期我市部分县区非法集资活动频发,高息理财案件增多,引发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多月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旨在全面掌握当前我市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线索,消除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有效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风险排查将本着“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通过开展社会排查、行业排查、互联网排查、现场检查、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排查、约谈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请会计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协助排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重点排查7大领域: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融资性中介等企业;民办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等民办教育机构;典当、拍卖、融资及非融资租赁等密集型行业企业;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保险代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基建公司、房地产中介及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各类涉农企业,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养老机构、私募基金等组织;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企业;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在商洛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商洛所设分支机构。
  排查内容重点涉及5个方面:即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以种植蔬菜为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以为农民提供粮食存储、销售和兑换服务等名义设立“粮食银行”而向售粮农户和其他社会人员进行非法集资;以传单、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明确了各县区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以及市发改委(粮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等11个市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在风险排查过程中,对群众举报的有关线索和新发案件,各地将及时介入调查,力争把非法集资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同时,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诱发不稳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