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启动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
文章字数:371
本报讯(吴学勤 陈世洋)日前,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柞水县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意见》在加大转移就业政策力度、增加就业岗位、强化就业转移服务、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健全完善转移就业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意见》提出,2015年首批在全县建立3个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镇,10个左右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对认定的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镇,每年将从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中安排奖励性经费3万元,对认定的吸纳就业示范基地,其所开展的企业岗前培训,统一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到2020年,全县示范镇达到9个,示范基地30个左右,吸纳就业的农民工达到1000人以上,示范推动全县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全面发展。
《意见》在加大转移就业政策力度、增加就业岗位、强化就业转移服务、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健全完善转移就业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意见》提出,2015年首批在全县建立3个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镇,10个左右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对认定的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镇,每年将从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中安排奖励性经费3万元,对认定的吸纳就业示范基地,其所开展的企业岗前培训,统一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到2020年,全县示范镇达到9个,示范基地30个左右,吸纳就业的农民工达到1000人以上,示范推动全县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