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第一历史疑案”:大禹“导洛自熊耳”求解(四)
文章字数:2094
卢氏县山河口地形图
解后赘语及求解小结
吕叔湘先生曾说:“窃以为一切科学工作都是纷纭中求条理。如果目无纷纭,只是在二二得四、三三得九上做文章,到头来有何结果?”余英时先生也说:只有“根据原始史料所透露的内在脉络,去研究中国史任何时代的任何问题,其结果必然是直接呈现出中国史在某一方面的特殊面貌,因而间接加深我们对于中国文化传统特色的认识”(《现代危机与思想人物》,第5页)。这两位导师的教诲,对于匡正当前学术界浮躁不实、急功近利,甚而作伪剽窃的歪风邪气等,实在是谆谆劝善的至理名言。
著名学者陈垣先生教导自己的学生时,曾说过一句雷人猛语:“考寻史源,有二句金言:‘毋信人言,人实逛汝!’”他讲授史源学即要求学生择名著一二种,逐一追寻其史源,因其考证而考证之,观其如何发现问题,如何搜集证据,如何判断结果,由此练习学生读史书的认识能力及方法,并且纠正其中的疏漏和缺失,以增强学生的科研能力。他的这种严谨的治学精神和作风,今天实在值得努力加以提倡和发扬广大。
“熊耳山之争”之所以在史学界能形成千古疑案,就是因为我们有些先辈们太过轻信于书。读经疑古固然是做学问的一条好的路径,但访渎搜渠,实地考察,则更能揭示历史的真伪和走近历史的真实。何况要搞清“导洛自熊耳”的历史真相其实并不复杂,只需我们像司马迁、郦道元、徐霞客和王如玖那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到史实的发生地去走一走,看一看,问题可能就可以解决。而将自己一味地关在小房子里穷经皓首,据书言书,或者在故纸堆里去拂尘剔蠹,引经据典,且不顾首尾,仅凭相互转述而妄下断语,终究是搞不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的。
总之,历史是“公器”。公器者,社会公共资源也。既是公共资源就不能为任何人、群体或集团所私有,亦不能以任何个人、群体或集团所带的偏见去利用,须以公正、持平的态度去发掘发现,而忌偏狭和极端。历史学求真的本质也规定,历史的叙述必须客观、平实,不可带有个人爱憎、好恶。“公器”的功能和学科的性质,都要求研究者秉持不偏不倚的中立价值观。当然,历史的复原终究是“选择性记忆”,史实繁复杂芜,史料浩如烟海,仅从技术上说,研究者既不能穷尽,更不可能完全复制,只能通过筛选来建构历史叙述。而建构的历史叙述是否客观、真实,除了研究者个人的治史功力而外,最关键的还是取决于研究者的价值立场。因此,本着不偏不倚的态度,还原已逝去历史事实的本真,修复其残缺或遗漏的原貌,澄清不实或歪曲的谬说,即是对历史负责。唯有如此,也才能予公众以公平。
以上絮语乃自己的一孔之见,是求解过程中自己个人的一点心得与体会,特附记在这里,与学界同仁共勉同励。
行文至此,是非曲直已明,暂作小结如下:
1、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所言“熊耳山在弘农卢氏县东”的观点是正确的。相传大禹开山泄洪的具体地点在卢氏县范里镇山河口,其地东距卢氏县城15公里(详见附图五)。该处两岸山势峭拔如削,河口极其狭窄,水流湍急,滔滔洛水自西南蜿蜒而来,穿过此山口出卢氏县入洛宁。据当地人传说,大禹导洛成功后,曾在山岩上亲书一“雒”字以为纪念。据说这是九州域内唯一存留的大禹手书真迹,可惜现已模糊难辨,只有当年劈山民工用过的石灶、石盆等器物尚存。清代有人曾在石壁上镌刻有“神禹导洛处”五个大字(资料来源:屈天时著《屈氏折木》,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年4月)。
2、郭璞、蔡沈“熊耳山在上洛县南”的说法,将行政区划混淆,地理位置描述也有误(应是在今洛南县东南,古上洛县东北),但其总体观点似无太大错误。
3、王如玖久为商洛地方行政主官,熟稔商洛地域山川地理形势,为编纂地方志书也曾亲自访罗过许多地方,可以说对于“大禹导洛自熊耳”的争论是最有发言权的。另外,他的考证结论谨慎细密,证据也得力可靠,因此,他对熊耳山的辨析符合大禹当年治水时的实际情况。他所说的熊耳山准确位置在洛南大圣山以南,文显山以东,千文山以西,丹凤的少习山以北。
4、邵尧夫先生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他的著述及道德文章,吾辈须仰而视之,但他对于熊耳山的断语却不能令人信服,也误导了我们地方的几辈人。当然,尧夫先生的观点仅是以一首小诗推出,可能他寓居商州期间同地方官交谊过密,碍于情面,而无心成此谀地之作。所以我们在研究大禹治水这类重大问题上,对于先生这首小诗的态度切不可太过较真。
5、熊耳山的广义说法,似乎有模糊争论焦点之嫌,但这一说法也有其一定的道理所在。尧舜时造成洛水雍塞成灾的沿途障碍恐不止卢氏熊耳山一处,洛河沿岸大大小小的山山岭岭大概都会成为阻碍洪水畅流奔涌的因素之一。前文所说的那部《陕西通志》所指的洛南灵口镇东边的“塞子口”,我也去过几次,山上即有明显的人工开凿痕迹。从这里往东,到河南省境内的官坡、兰草以至于卢氏县的熊耳山,尚有好几十公里的路程,其间不仅水道繁复多障,而且地势高差错落跌宕,可以想见大禹治理时开凿疏通工程的艰巨和不易。他的业绩的取得,决不可能是只开通卢氏熊耳山一处山岭,就可以一蹴而就的。
当然,上列的1、2、3、5四类观点还是应该有主有从的,不可能平分秋色。我以为,班固的观点还是应当为主,其余的为辅,以为补充或备参考。不知道读者诸君意下如何?(全文完)
解后赘语及求解小结
吕叔湘先生曾说:“窃以为一切科学工作都是纷纭中求条理。如果目无纷纭,只是在二二得四、三三得九上做文章,到头来有何结果?”余英时先生也说:只有“根据原始史料所透露的内在脉络,去研究中国史任何时代的任何问题,其结果必然是直接呈现出中国史在某一方面的特殊面貌,因而间接加深我们对于中国文化传统特色的认识”(《现代危机与思想人物》,第5页)。这两位导师的教诲,对于匡正当前学术界浮躁不实、急功近利,甚而作伪剽窃的歪风邪气等,实在是谆谆劝善的至理名言。
著名学者陈垣先生教导自己的学生时,曾说过一句雷人猛语:“考寻史源,有二句金言:‘毋信人言,人实逛汝!’”他讲授史源学即要求学生择名著一二种,逐一追寻其史源,因其考证而考证之,观其如何发现问题,如何搜集证据,如何判断结果,由此练习学生读史书的认识能力及方法,并且纠正其中的疏漏和缺失,以增强学生的科研能力。他的这种严谨的治学精神和作风,今天实在值得努力加以提倡和发扬广大。
“熊耳山之争”之所以在史学界能形成千古疑案,就是因为我们有些先辈们太过轻信于书。读经疑古固然是做学问的一条好的路径,但访渎搜渠,实地考察,则更能揭示历史的真伪和走近历史的真实。何况要搞清“导洛自熊耳”的历史真相其实并不复杂,只需我们像司马迁、郦道元、徐霞客和王如玖那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到史实的发生地去走一走,看一看,问题可能就可以解决。而将自己一味地关在小房子里穷经皓首,据书言书,或者在故纸堆里去拂尘剔蠹,引经据典,且不顾首尾,仅凭相互转述而妄下断语,终究是搞不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的。
总之,历史是“公器”。公器者,社会公共资源也。既是公共资源就不能为任何人、群体或集团所私有,亦不能以任何个人、群体或集团所带的偏见去利用,须以公正、持平的态度去发掘发现,而忌偏狭和极端。历史学求真的本质也规定,历史的叙述必须客观、平实,不可带有个人爱憎、好恶。“公器”的功能和学科的性质,都要求研究者秉持不偏不倚的中立价值观。当然,历史的复原终究是“选择性记忆”,史实繁复杂芜,史料浩如烟海,仅从技术上说,研究者既不能穷尽,更不可能完全复制,只能通过筛选来建构历史叙述。而建构的历史叙述是否客观、真实,除了研究者个人的治史功力而外,最关键的还是取决于研究者的价值立场。因此,本着不偏不倚的态度,还原已逝去历史事实的本真,修复其残缺或遗漏的原貌,澄清不实或歪曲的谬说,即是对历史负责。唯有如此,也才能予公众以公平。
以上絮语乃自己的一孔之见,是求解过程中自己个人的一点心得与体会,特附记在这里,与学界同仁共勉同励。
行文至此,是非曲直已明,暂作小结如下:
1、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所言“熊耳山在弘农卢氏县东”的观点是正确的。相传大禹开山泄洪的具体地点在卢氏县范里镇山河口,其地东距卢氏县城15公里(详见附图五)。该处两岸山势峭拔如削,河口极其狭窄,水流湍急,滔滔洛水自西南蜿蜒而来,穿过此山口出卢氏县入洛宁。据当地人传说,大禹导洛成功后,曾在山岩上亲书一“雒”字以为纪念。据说这是九州域内唯一存留的大禹手书真迹,可惜现已模糊难辨,只有当年劈山民工用过的石灶、石盆等器物尚存。清代有人曾在石壁上镌刻有“神禹导洛处”五个大字(资料来源:屈天时著《屈氏折木》,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年4月)。
2、郭璞、蔡沈“熊耳山在上洛县南”的说法,将行政区划混淆,地理位置描述也有误(应是在今洛南县东南,古上洛县东北),但其总体观点似无太大错误。
3、王如玖久为商洛地方行政主官,熟稔商洛地域山川地理形势,为编纂地方志书也曾亲自访罗过许多地方,可以说对于“大禹导洛自熊耳”的争论是最有发言权的。另外,他的考证结论谨慎细密,证据也得力可靠,因此,他对熊耳山的辨析符合大禹当年治水时的实际情况。他所说的熊耳山准确位置在洛南大圣山以南,文显山以东,千文山以西,丹凤的少习山以北。
4、邵尧夫先生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他的著述及道德文章,吾辈须仰而视之,但他对于熊耳山的断语却不能令人信服,也误导了我们地方的几辈人。当然,尧夫先生的观点仅是以一首小诗推出,可能他寓居商州期间同地方官交谊过密,碍于情面,而无心成此谀地之作。所以我们在研究大禹治水这类重大问题上,对于先生这首小诗的态度切不可太过较真。
5、熊耳山的广义说法,似乎有模糊争论焦点之嫌,但这一说法也有其一定的道理所在。尧舜时造成洛水雍塞成灾的沿途障碍恐不止卢氏熊耳山一处,洛河沿岸大大小小的山山岭岭大概都会成为阻碍洪水畅流奔涌的因素之一。前文所说的那部《陕西通志》所指的洛南灵口镇东边的“塞子口”,我也去过几次,山上即有明显的人工开凿痕迹。从这里往东,到河南省境内的官坡、兰草以至于卢氏县的熊耳山,尚有好几十公里的路程,其间不仅水道繁复多障,而且地势高差错落跌宕,可以想见大禹治理时开凿疏通工程的艰巨和不易。他的业绩的取得,决不可能是只开通卢氏熊耳山一处山岭,就可以一蹴而就的。
当然,上列的1、2、3、5四类观点还是应该有主有从的,不可能平分秋色。我以为,班固的观点还是应当为主,其余的为辅,以为补充或备参考。不知道读者诸君意下如何?(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