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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广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可领取“乡镇工作补贴”
文章字数:375
  新华社南宁专电(记者 黄浩铭 李斌)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获悉,广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领取每月3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计发,将有38万名基层工作人员受惠。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提出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
  本次补贴发放的执行范围仅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及经县(区、市,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设区市以上直属部门批准派驻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从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退休的职工,从调离或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此次补贴政策惠及1425个乡镇38万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