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非公有制党建有了经费保障
文章字数:458
本报讯(柴海豹)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迅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2.3%。为进一步促进非公党建工作开展,促进企业党组织两个作用发挥,有效破解经费保障难的问题。近日,市委组织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通知》从七个方面就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经费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明确要求。《通知》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拨返、财政支持等渠道予以解决。同时,鼓励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经费不足的,上级党组织要从留存的党费中适当拨补。党员交纳的党费,可根据企业规模、党员数量等具体情况,全额或大部分返拨给企业党组织,用于开展党的活动。《通知》还就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定期报告、督查检查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通知》从七个方面就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经费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明确要求。《通知》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拨返、财政支持等渠道予以解决。同时,鼓励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经费不足的,上级党组织要从留存的党费中适当拨补。党员交纳的党费,可根据企业规模、党员数量等具体情况,全额或大部分返拨给企业党组织,用于开展党的活动。《通知》还就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定期报告、督查检查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资金规范、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