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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全面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
文章字数:807
  民政部、中央编办、中央农办等13部委和民政厅、省编办、省农办等13厅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下发后,商洛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各县(区)及时启动,全面开展自查。目前,全市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进入督促检查阶段。
  国家和省上开展本次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地方党委、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解决社会救助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此次专项治理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市、县(区)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出台情况;二是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督促检查长效机制、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等机制建设情况;三是2014年至2015年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四是各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服务管理情况。
  市政府采取四条措施,强力推进专项治理活动。一是以全市正在开展的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镇村创建活动为抓手推进专项治理。制定了规范化镇村的创建标准、评分细则和验收办法,举办业务培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二是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周报送制度,从8月份开始,每周收集汇总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过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及时召开各县(区)民政局长会,对前一阶段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注重专项治理的督导工作。市政府制定了督导工作方案,采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方式分阶段开展,从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三个督导组深入七县(区)进行实地抽查和督导。目前,督导工作正在开展之中。(贺秦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