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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区检察院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检察
文章字数:764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方案》的通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干警在主管副检察长谢立的带领下,深入到商州区安置帮教办及二十三个基层乡镇司法所,对全区129名社区服刑人员(缓刑116人,管制1人,假释7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是否存在脱管漏管虚管问题,开展了集中专项检察活动。
  专项检察中,监所科干警通过到各基层司法所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工作台账、现场查看矫正人员信息录入及定位系统情况,翻阅帮教记录、核对档案资料以及走访乡镇派出所、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地基层组织等方式,对各乡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问题,注重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是否存在职务犯罪的线索。并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情况进行五个重点方面和内容的专项实地检察,详细了解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奖惩考核、到期解除以及脱管、漏管、虚管、违规违法的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查阅了120多件在矫人员信息资料,走访了5名暂予监外执行和7名假释矫正对象,调查了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地群众对被矫正人员的表现等,真正做到底子清。同时,为了切实加强沟通、配合,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重点环节与矫正人员相对较多的司法所座谈,并听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监所科按活动方案的要求对全区矫正人员逐一建立了台账,针对专项检察中发现的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情况,以及执行机关矫正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向区司法局发出了书面检察建议三份,纠正违法通知书一份,建议司法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将2名漏管人员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切实加强对6名虚管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建议对那些拒不服从监管等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据法律程序予以警告、治安处罚或收监执行,依法保障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何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