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药品案件已成为吴永锋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他从警26年,始终恪尽职守,无私奉献。2013年,他被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聘为省级公安机关经侦人才库成员;2014年,他被省公安厅评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先进个人。他就是洛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主抓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的民警吴永锋。
秉公从警
吴永锋不苟言笑,但诚实、质朴的品行,给同事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绝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去年,在办理王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中,犯罪嫌疑人为了拉关系,让其儿子在公安局门口等了三个多小时,硬是要将2000元塞他口袋,但被他严词拒绝……2015年6月,他哥哥给孩子上户口因手续不全办不成,便给他500元托他到派出所给说说话,他也没有答应。
今年9月的一天晚上,他在回家途中捡到一个钱夹,里面装有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还有416元现金,他害怕失主着急,当即到城关派出所联系村干部,并通过村干部找到失主的电话,联系到人后,他连夜将钱夹送到失主手中。
他为了办案根本无暇顾家,孩子上小学时,妻子在乡下工作,他经常把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孩子放学后到局机关灶上吃饭。孩子上初中后,因无人照管,他干脆把孩子送到商洛市一家封闭学校,一个月才回家一次。2012年6月孩子高考,当时他被抽到市局办案,一天也没有陪伴孩子。
敢于担当
从警20多年来,在他心中,工作永远是第一位的。
2012年,吴永锋凭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吃苦精神,被抽调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主办闵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期间,吴永锋平时就在市局职工灶吃饭,在职工宿舍睡觉,节假日也很少回洛南。他晚上常常加班,别人劝他休息,但他认为领导既然让自己主办案件,说明是对自己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洛南公安的肯定,要办就要办好!他一呆就是7个月,直至案件成功起诉后,他才返回洛南。他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市局的肯定。
2014年,吴永锋临危受命,从县公安经侦大队调到治安大队任副大队长。在办案人员少、经费缺乏、案情复杂的情况下,他刻苦学习,克服困难,先后侦破10余起食品药品、环境污染及涉及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这一年,大队被市公安局和县政府评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先进单位。
勇破大案
2009年9月,洛南县一单位出纳携带150万元公款潜逃。接到报案后,吴永锋带领民警放弃国庆休假,前往渭南、西安寻找线索抓捕犯罪嫌疑人。他们5天两次往返四川,行程4000余公里,三天三夜未休息,白天守候、晚上蹲点,累了就在车上休息一会儿,后又步行10多里在大山中一农户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当场追回150万元现金,案件成功告破了。
2013年,商洛境内传销活动猖獗,洛南先后有300余人参与其中。吴永锋带领民警在洛南、商州、山阳等地秘密调查,寻找线索。经过一个多月的连续奋战,调查走访300余人,作询问笔录100余份,终于理清了传销组织网络结构,锁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他又三次赴山西追逃,经过缜密侦查,使案件成功告破,此案成为商洛首例追刑的传销案件,被省公安厅评为经典案例。
2013年7月份,吴永锋带领民警联合质监、工商部门查获了一起涉嫌重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公安局决定成立专案组,他主动请缨,担任抓捕组组长,先后五次赴西安、宝鸡查找线索,最后在宝鸡市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捕。此案销售范围涉及16个省、64个市县、128人,销售金额60余万元。此案上报公安部后,在全国发起集群战役,各涉案地公安机关共计立案31起,抓捕犯罪嫌疑人26人,该案被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评为2013年十大经典案例之一。
近三年来,他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余起,多次被评为公安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荣立三等功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