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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法院宣判一起寻衅滋事缠访闹访案
文章字数:402
  本报讯(记者 陈静)2月4日,商州区人民法院对孙某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孙某先后被公安机关训诫34次,行政拘留23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孙某是商州区夜村镇人。2012年3月8日,孙某之妻因与他人争执后服毒自杀,孙某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将其妻尸体长期陈放家中,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3月19日,孙某及其亲属带孝帽、穿孝衣将其妻尸体陈放在市政府门前,并辱骂劝返工作人员,造成恶劣影响。11月28日夜村镇人民政府一次性补助孙某人民币33万元,孙某承诺表示息诉罢访。
  2012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孙某先后30余次进京,以妻子被害、被拐、反映医疗事故及违法违纪事项为由,在天安门附近、中南海周边非访39次,分别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训诫5次,西城分局训诫29次,期间,孙某多次向劝返人员索要现金7次共计5800元。最终,孙某某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8月20日被刑事拘留,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返还违法所得58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