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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加大消费维权力度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文章字数:3390
  商州区
  商州区消费维权工作坚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调处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平安商州”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12315网络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能,有力地促进了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
  一是落实新《消法》,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商州分局每年在其“工商大讲堂“组织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活动。在“3·15”宣传活动中,消保维权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市工商局,举行了隆重的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新《消法》,为广大市民提供消费维权服务。二是发挥12315百事通服务监管职能,维护消费者权益。发挥职能,依托12315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处理、分流、或转办省、市局分流或下转的投诉、举报。对消费者投诉、举报认真记录,及时录入电脑,并及时处理或分流,结果要及时上报12315指挥中心,让消费者权益争议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三是强化“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工作。目前商州区共创建“一会两站”425个,工作人员数量835人,“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及时受理辖区消费者的投诉,做到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为适应不断拓宽的投诉举报需求,商州分局在全区广泛开展12315投诉举报站点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点的“五进”活动,要求各投诉站点做到“五有”,即有名单、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有工作开展记录等。
  丹凤县
  近年来,丹凤县消费维权工作以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以加强12315服务监管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坚持聚焦百姓消费、畅通维权渠道,认真开展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全县消费环境不断改善,维权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扩大新《消法》社会知晓率。在新《消法》宣传中,共召开宣传培训会16场次,参训人员3000人次,设立咨询台60场次,受理群众咨询2万余人次,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得到提高。二是优化12315消费维权窗口。落实资金建成12315申诉举报大厅;整合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和广告监测职能于申诉举报中心,增加维权服务功能,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维权服务;严格投诉举报接待处理工作程序,强化文明服务,全面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三是构筑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在全县原工商所驻地设立7个消费者协会分会,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分会工作予以全力支持和指导,消费维权一会两站网络健全;依托农村和社区调解组织在187个村镇和社区设立消费维权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农村事务调解职能,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在全县28个商场、超市、景区、企业、集市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落实专兼职办公人员,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标识标牌,消费维权“五进”工作取得成效。
  洛南县
  近年来,洛南县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切实履行《消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的各项职能,以年主题为主线,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推动消费维权深入发展,充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共受理、查处消费者申(投)诉398起,处理398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万多元。
  一是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年主题系列活动。“3·15”活动期间,广泛宣传新《消法》和年主题,展示打假反欺诈、处理消费者投诉、红盾护农维权成果,发布消费警示和公告;组织邮政、电讯、交通等公用企业以及诚信单位在人流密集区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点,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同时以超市、农村市场、加工小作坊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城乡市场38次,检查经营户1300余户,取缔70户。集中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处理上级转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新闻媒体揭露批评下转的案件13起;二是强化消保维权,积极探索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按照“一个中心两级执法”的纵向联动和内部职能机构互动和思路,在原有的12315申诉举报中心网络的基础上,扩大12315申诉举报站点建设,今年在城镇社区、农村村组建立12315申诉举报站20个。
  山阳县
  山阳县消费维权工作坚持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六个消费升级重点领域和方向,加强质量监管,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网络,打造面向全县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消费理念,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良好消费环境。
  过去的一年,山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精心打造12315服务品牌,提升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12315机构建设,完善了《12315投诉举报中心(站)工作人员服务准则》,规范12315工作人员的行为。二是认真及时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全年转办省局分流的投诉案件21件,12315中心受理案件335件,其中咨询203件,举报7件,投诉125件,所有案件全部办结。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依法严查违法行为。全年抽检成品油两批次25户,农资检验3批次35户,木工板质量检测3个批次,家电抽检15个批次,洗涤用品6个批次,立案69件,罚款32万元。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商南县
  商南县消费维权工作紧紧围绕年主题,全面履行工作职能,有效应对经济新常态下维权工作的新要求,以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为平台,不断强化宣传,突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实效。
  一是深入开展消费维权舆论宣传,加强消费教育与引导。“3·15”期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3·15”宣传活动,各工商所及各站点在本辖区同步开展消费宣传活动,宣传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诉必接,有问必答,秉公调解,依法维权。二是加强重点商品质量监管,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以城乡结合部、社区、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围绕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等服务重点领域,把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先后开展了不合格商品、农村食品市场等18次专项整治,查处产品质量、假冒伪劣和消费欺诈案件42起,下发行政指导建议书74份,责令改正25户,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从快、从重、从严处理,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以规范受理投诉为重点,主动解决投诉纠纷。近年来,共受理消费者咨询3205件,受理消费者投诉180件,举报35件,全部办结归档,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镇安县
  镇安县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把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深化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了《消法》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为了宣传普及新《消法》,县局在各镇政府所在集镇举办了培训班15期,集中培训1200多人,办宣传专栏30期,召开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开展了“3·15”纪念活动,《消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步入常态化。二是强化了网络购物、家用电器、住房消费及服务领域的维权工作。三年来已对成品油、化妆品、装潢材料、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等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抽检商品60多个品种。以五大类商品为重点,抽调执法人员80人对全县4000多经营主体进行了执法检查,立案40起,简易处罚30起,收缴假冒劣质商品1500公斤30个品种,上缴罚没款30多万元,并指导40余家企业成立了“诚信企业联盟”。三是认真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去年以来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案件32件,接受各类咨询120件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71万余元。特别是成功调解了赵某、张某的通信服务费用纠纷,为潘某、张某、姜某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妥善回复了袁某网上信访案件,赢得了社会好评,为我县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柞水县
  柞水县工商和市场监管局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除了加大政府层面普法宣传和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外,还利用“3·15”等重大普法宣传日活动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运用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平台以及经营户LED显示装置等媒介,向公众发送发布《消法》知识和维权提示信息1.3万余条次,加深社会公众维权认知。二是加强监管执法,有力打击侵权行为。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学校周边、车站周围等重要区域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市场上无照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强买强卖、霸王条款等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重要商品质量抽检。近三年,先后抽检成品油、化肥、钢筋等商品51个品牌、156个批次,退市不合格成品油27吨、化肥8吨、钢筋12吨,其他商品300余件(桶)。三是关注消费热点,强化重点领域维权。积极开展在公用企业消费维权、商品房消费维权、未成年人消费维权、预付式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维权活动。自新《消法》实施以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6起、举报8起,调解消费纠纷140起,调处率达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