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嘉 陈宗涛)按照《2016年民生工程残疾人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省政府今年继续安排150万元,专门用于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可到当地残联咨询和申报。
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并报到就读的部分贫困残疾大学生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均可申报。资助标准是给予一次性资助,本科生每人5000元,大专生3000元,用于补助贫困残疾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费用。各市资助标准高于省上标准的按当地标准由各市予以补助。
当年被高校录取的贫困残疾大学生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省残联资助贫困大学生申请登记表”,并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残疾证、高考体检表等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填写“省残联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申请登记表”,并附户口本、低保证、直系亲属残疾证(父、母)、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各市、县(区)残联对申请资助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8月30日前报省残联并经省残联审核确认并公示后,受助学生本人携带残疾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携带户口本、低保证、直系亲属残疾证)、学生证、身份证到各市残联领取资助金。
今年省政府安排120万元,资助150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体资助标准为:寄宿生1000人,每人每学年1000元,走读生500人,每人每学年400元,用于残疾学生学习用品用具费、寄宿生生活补助。
受助对象为:城乡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包括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和已在校(含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库”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资助人数占总资助人数的90%。具体项目任务分配和申报程序可向当地残联咨询,各市、县(区)残联对受助名单的审批将于7月30日前结束,符合资助条件的请尽快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