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宣讲团来我市宣讲《慈善法》
文章字数:429
本报讯 (记者 柯岩)6月18日,由陕西省慈善协会、西北大学陕西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组建的慈善法宣讲团来到商洛,为全市慈善系统宣传讲解《慈善法》。全市各县区慈善协会负责人、市民政局相关成员、市直慈善志愿者等100余人到场听讲。
宣讲会上,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西北大学教授陈国庆作了题为《当前的慈善形势与我们的使命》的宣讲,分析我国当前的慈善形势,讲解每个人的责任担当和使命。西北大学副教授、陕西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王有红作了以“《慈善法》与慈善事业的发展”为主题的宣讲,详细讲解了《慈善法》的核心要义。陕西省西山文化研究中心、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教授杨权利以“《慈善法》对募捐行为的规定”为题,从八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和条文,鲜活生动地分析了《慈善法》对募捐行为的规定,明确指出了行善过程中不可触碰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
据悉,此次宣讲活动从4月22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对全省12个市、区进行宣讲,此前宣讲团已分别到西安、宝鸡、咸阳等地进行了宣讲培训,商洛为第八站。
宣讲会上,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西北大学教授陈国庆作了题为《当前的慈善形势与我们的使命》的宣讲,分析我国当前的慈善形势,讲解每个人的责任担当和使命。西北大学副教授、陕西省慈善文化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王有红作了以“《慈善法》与慈善事业的发展”为主题的宣讲,详细讲解了《慈善法》的核心要义。陕西省西山文化研究中心、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教授杨权利以“《慈善法》对募捐行为的规定”为题,从八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和条文,鲜活生动地分析了《慈善法》对募捐行为的规定,明确指出了行善过程中不可触碰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
据悉,此次宣讲活动从4月22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对全省12个市、区进行宣讲,此前宣讲团已分别到西安、宝鸡、咸阳等地进行了宣讲培训,商洛为第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