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政府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
文章字数:990
    本报讯(记者刘婷)近日,市政府出台《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行政裁量权,是将法律赋予行政机关可以自主选择的权力,按照法律原则和精神,对行为幅度、方式、时限的选择和事实性质、情节的认定作出合理、公平、公正的安排,实现对不同行为人的同类行为达到一致性的处理结果。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不断规范行政裁量行为,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为还存在行使行政裁量权不够规范、随意性大、透明度低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我市及时出台《实施意见》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要坚持合法性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比例原则、高效裁量原则,制定行政裁量基准、公开行政裁量基准、落实行政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许可裁量权、行政强制裁量权、行政征收裁量权、行政确认裁量权、行政给付裁量权、行政裁决裁量权。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加强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学习培训,确保制定的行政裁量基准合法合规、符合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行政裁量知识培训比重,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准确执行行政裁量基准,合法、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同时,要全面落实行政裁量基准,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质量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和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逐步推进行政执法专业化、职业化,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推进落实,将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纳入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督促各级政府及法制机构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等形式,加强对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监督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和纠正存在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进行严肃处理,不断加大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