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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跻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文章字数:738
    本报讯(记者 刘婷)近日,国家农业部正式发文,命名103个县和4个市为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我市荣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命名。这是我市创建的“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被省农业厅确定为“商洛模式”在全省推广后,获得的一项国家级“金字”招牌,必将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农业部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活动,以“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为重点,“产”“管”并举,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2015年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农业部门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大力推进监管体系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收购、储运、外销等的“一对一”网格化管理,做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村有人看、镇有人管、县有人查。实现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对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格执行生产记录台账和休药期制度,推进合理施肥、科学用药,从源头控肥控药控添加剂。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建立了农产品生产基地数据库,全面落实了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大户、畜禽屠宰企业、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的主体责任,落实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设立内检员,建设内检室,全市46家企业建设了自检室。建立了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农业、食药、工商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规模化生产主体实行名录管理,实行农产品质量责任书面告知、送达、签收和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夯实了种养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责任告知率100%、承诺率100%,加大信息公开和案件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有效落实了质量安全第一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