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成为柞水选用干部“赛马场”
文章字数:867
本报讯(侯卫峰 樊仁平 孙超)柞水县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选人、识人、用人,让能干事者有舞台,让干成事者获褒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对标选人,打造干部锻炼“主战场”。柞水县坚持把优秀干部这块“好钢”放到脱贫攻坚这个“刀刃”上,整合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等四支队伍,制定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12345”措施,通过组织人事部门联“软”村、政法部门治“乱”村、经济部门扶“弱”村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从全县机关单位选派72名后备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选派371名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激情高的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用3年时间把全县161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全部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进行锻炼,严格落实动态调整和召回制度,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选育干部。
精准识人,树立干事创业“风向标”。县上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作为了解干部、识别干部、检验干部的重要标尺,注重识别干部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责任担当、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各级党组织及时将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普遍公认的优秀干部向县委推荐,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推荐意见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对干部进行分析识别,确保进入组织视野的干部都是脱贫攻坚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今年全县在脱贫攻坚一线推荐干部47人,树立了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鲜明导向。
科学用人,舞好脱贫考核“指挥棒”。柞水县坚持将脱贫攻坚绩效考核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脱贫攻坚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任用。近期,县委依据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结果,将26个脱贫攻坚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评定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取消了13个单位的评优资格,优先提拔重用了脱贫有招、脱贫有法、脱贫有效的11名镇办干部和8名县直部门干部,树立了鲜明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严格执行省委脱贫攻坚“十条铁规”,对两名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按照三项机制规定予以免职,切实做到了让干事者有舞台、让慵懒者受惩戒。
对标选人,打造干部锻炼“主战场”。柞水县坚持把优秀干部这块“好钢”放到脱贫攻坚这个“刀刃”上,整合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等四支队伍,制定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12345”措施,通过组织人事部门联“软”村、政法部门治“乱”村、经济部门扶“弱”村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从全县机关单位选派72名后备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选派371名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激情高的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用3年时间把全县161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全部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进行锻炼,严格落实动态调整和召回制度,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选育干部。
精准识人,树立干事创业“风向标”。县上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作为了解干部、识别干部、检验干部的重要标尺,注重识别干部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责任担当、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各级党组织及时将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普遍公认的优秀干部向县委推荐,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推荐意见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对干部进行分析识别,确保进入组织视野的干部都是脱贫攻坚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今年全县在脱贫攻坚一线推荐干部47人,树立了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鲜明导向。
科学用人,舞好脱贫考核“指挥棒”。柞水县坚持将脱贫攻坚绩效考核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脱贫攻坚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任用。近期,县委依据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结果,将26个脱贫攻坚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评定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取消了13个单位的评优资格,优先提拔重用了脱贫有招、脱贫有法、脱贫有效的11名镇办干部和8名县直部门干部,树立了鲜明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严格执行省委脱贫攻坚“十条铁规”,对两名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按照三项机制规定予以免职,切实做到了让干事者有舞台、让慵懒者受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