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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依法取缔六处河道采砂点
文章字数:858
  本报讯(刘春荣)丹凤县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取缔非法采砂场所,逐步建立依法管理、安全有序的河道秩序,保障饮水、防洪、生态安全,近日,在全县“一江四河”流域组织开展以治理“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堆乱放”等“八乱”百日专项行动,目前已取缔6处非法采砂点。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加强河道日常安全监管为目标,以严肃查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工程管理、河道非法采砂、毁田采砂、占地堆砂及在耕地内架设采砂设备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镇村属地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河道安全管理新格局,结实筑牢全县河道行洪、土地、生态安全网底。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主要打击对象是在河道、水域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在河道、水域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围河造地、在库区内围垦或者未按规定围垦河道及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水库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线;或虽经批准但未按照要求修建上述工程设施,未按照规划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对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和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及在堤防、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或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和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砂或者未按照许可规定采砂;装运非法采砂船舶偷采的河砂;不依法缴纳河道采砂资源费的等违法行为。发现一处,铲除一处,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心慈手软。至目前,已在武关河流域依法取缔了武关绵鱼嘴公路边耕地里架设分筛设备、七里砭耕地里堆积砂石混合料、段湾大桥上游河段非法采砂等5处,没收砂石1.8万余立方米。在资峪河流域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