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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0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交警发布国庆交通安全提示
文章字数:917
  “十一”长假来临,今年国庆假期与中秋节叠加,长达8天,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出行激增,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为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商洛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出行要做好以下安全防范:
  1、节日期间,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免费通行,车流量加大,高速公路和通往景区道路将迎来自驾出行高峰。交警提示,出行前请关注天气变化和相关部门发布的道路出行信息,合理规划线路和出行方式,尽量错峰出行,减少拥堵。
  2、“十一”自驾出游,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状况良好,并随车携带警告警示标志等,以备急需。
  3、节日期间,农村地区婚庆喜事、亲朋聚会、进城购物出行增多。交警提示,请农民朋友不要乘坐三轮车、货车、超员面包车等车辆出行。
  4、驾车出行,行经农村道路时,请注意观察路况,不超速行驶,弯坡路段不违法超车。交警提示,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要提前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面方向来车。
  5、景区道路弯多路窄、临水临崖,安全隐患多,驾驶人不熟悉线路,精力不集中极易发生事故。交警提示,旅游出行,请提前了解路况,危险路段要谨慎驾驶,注意减速慢行,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
  6、高速公路行车请保持安全车距,切莫超速、占道、抢行。严禁在高速公路违法掉头、倒车,错过高速公路出口的,应及时调整线路,继续行驶至前方出口绕行。
  7、高速公路出口附近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提示,驾车驶离高速公路时要精神集中,提前减速变更车道,切忌临近出口急变车道、急刹车,甚至停车、倒车。
  8、饮酒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身体机能下降、行动迟缓。交警提示,节日期间走亲访友,请您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
  9、近期我市持续阴雨天气,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交警提示,雨天行车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和雾灯,适当增大跟车距离,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
  10、节日驾车出行,请保持平和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不强行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加塞”,如遇车行缓慢,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
  商洛交警衷心祝愿驾驶员朋友:旅途愉快,一路平安。
  (商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