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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陈俊主持并讲话
文章字数:843
  本报讯(记者 李敏)10月10日至11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旅游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加快商丹一体化进程的议案》《关于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的议案》《关于在城区限放烟花爆竹的议案》《关于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市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议案。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社会反映最强烈、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享受健康、优质旅游,是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追求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也是商洛聚力打造生态旅游强市的重要目标。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依法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认真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食品安全法和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
  会议强调,办理落实人大代表议案是“一府两院”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是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体现。市政府及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重点问题解决,确保议案办理任务全面完成。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及时传达学习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县区、镇办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切实推动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豫琦列席会议并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市政协副主席熊道宇、市人民法院院长黄东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东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