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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回望2017 砥砺奋进 亮点纷呈 展望2018 履职为民 责任在肩
——商洛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回眸
文章字数:6420


  
  人事代表联络工作:
  建好娘家强服务 搭好平台促履职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人事代表联络工作焕发了新活力、取得了新成效。
  丰富内容,让代表工作“活”起来。提升履职能力。5月下旬在商州举办商洛市第四届人大代表首期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李伯钧做专题讲授。12月底,组织我市新当选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开展培训调研。组织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86名镇人大主席参加了省人大举办的专题培训班。搭建履职平台。先后邀请15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案件庭审旁听、机关问政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监督和桥梁作用。10至11月份,安排各选举单位先后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调研,提高代表参政的全局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履职保障。按照换届纪律要求,严把代表人选的政治关、结构关、廉洁关、素质关。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成功选举产生29名商洛市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印发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对县区人大机关编制和人员配备、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代表活动经费保障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强化督办,让建议办理“实”起来。不断探索改进代表建议办理的方法,规范议案建议交办、承办、督办、答复、回访、考核等办理程序。以提升“面商率”和制定落实清单为突破口,探索建立承办单位负责人与代表见面制度,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经过不懈督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31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落实率有较大提高。
  规范程序,让人事任免“严”起来。依法落实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市县区两级人大系统全面完成监察委员会选举任免工作。一年来,常委会依法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人次,其中任命82人次,批准任命7人次,免职18人次。任前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拟任命人员的业绩表现、廉政鉴定、学历证明等任职资格认真审查。任中推行履职承诺制。让拟任命人员就任期内的工作目标、效能建设等作出公开承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并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开承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任后行使人大监督权。颁发任命证书后,现场组织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任期内开展询问、专项工作评议和履职测评,不断强化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廉洁从政意识。
  财政经济预算工作:
  加强财经监督助推经济发展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坚持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全年共完成审议议题13个,开展视察调研5次,起草各类报告、意见、决定共25份。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制度》,为市人代会首次设立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有章可循提供了制度保障。
  深化法定议题审查监督。改革审查方式,坚持提前介入,先后完成了年初市人代会上计划、预算报告审查,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视察调研,上年度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省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年度预算两次调整方案的审查工作。对2016年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视察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审计整改落实。
  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工作监督。组织开展“优化市场发展环境”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专题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常委会作了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反映民生政策执行难题,针对近年来中省出台的一些新增民生支出政策均要求地方财政配套引起地方财政负担沉重的问题,专题向省人大报送了《关于中省新增民生支出政策需商洛市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情况的调研报告》,呼吁中省尽快研究出台减少、免除、取消深度贫困市县(区)有关资金配套政策,切实减轻贫困市县(区)地方财政负担。协调解决我市部分涉农企业出口退税难题。对商丹园区和市交通局提出的有关融资问题进行审查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
  配合做好其他工作。对涉及财经方面的1件议案、41件建议组织了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配合法工委对商洛市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加快服务业发展扶持奖励、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棚改项目国开行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工作。配合省人大完成“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去库存情况专题调研”、《陕西省标准化条例》执法检查等4项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上报了调研报告4篇。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
  聚焦民生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领域改革发展中的热点工作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开拓创新,多措并举,有力推动了教科文卫事业发展。
  紧扣食安焦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高度关注“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全方位检查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建议政府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部门协作职责,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实现重心下移和“全链条”监管;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执法检查意见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跟踪社会热点,着力增强监督实效。重视解决“上学难”“入园难”问题,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深入市内29所中小学幼儿园,对全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专题听取市政府工作报告,对解决“入学难”“入园难”提出审议意见。6月中旬和8月下旬两次开展跟踪监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俊亲自带队,现场督查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通过持续监督,2017年秋季中心城区新增学位3195个,实际招生2971个,中心城区“入学难”问题得到缓解。
  围绕民生重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配合省人大认真开展文物保护工作调研,促使有关部门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弘扬和传承商洛地域历史优秀文化。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调研,推动全民增强自我保健意识,督促政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开展体育场馆建设工作调研,加快体育场馆建设进度,为承办2021年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部分赛事项目打好基础。开展著作权法执法调研,促进执法机关加大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著作权法全面深入实施。加大民生领域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检查考核,推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法制工作:
  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助推法治商洛建设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地方立法迈出了坚实步伐,为法治商洛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学习,注重立法能力建设。组织人员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法制讲座,先后选派两位同志参加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北京举办的地方立法培训班,委派1名同志到省人大法工委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跟班学习,提升了立法实务技能。
  健全制度,立法机制在创新中日益完善。编制立法规划计划,选聘立法顾问,探索建立立法听证、立法评估工作机制。通过公开征集立法建议、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使立法更好地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新诉求、新期待。
  加强宣传,为法规实施创造良好氛围。我市首部民生类地方性法规《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法工委组织编印了《条例》单行本,组织召开了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在商洛日报、商洛人大网、商洛人大公报刊登了《条例》全文,为《条例》顺利施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注民生,有序推动地方特色立法。《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全省首部专门规范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具有开创性意义,为广大农村居民喝上干净、卫生、安全的水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必将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加大力度,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主动适应法治建设工作新要求,修订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全年对市政府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11件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了审查,维护了法制统一。
  内务司法工作:
  抓重点攻难点司法监督谱新篇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安排,加强调查研究,关注民生改善,注重工作创新,司法监督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司法监督亮点纷呈。维护公平正义是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内司工委紧扣司法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对市中院民事刑事审判工作、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市公安局侦查监督工作和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找准司法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审议意见,提高了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规范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提请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凡任必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出台《商洛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办法》,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案件14次20件,推进了司法公开,加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开辟了司法监督新途径。
  “禁燃”议案办理成效斐然。在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代表提出了《关于在城区限放烟花爆竹的议案》。面对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内司工委及时制定《议案》办理实施方案,督促市政府采取得力措施狠刹“违法燃放”行为。经过连续两年的跟踪督办,政府加大了宣传教育和巡查管控力度,查处了一批违规燃放案件,提高了市民文明环保意识,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较往年明显减少,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持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并重,坚持日常调研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和深化对“两院”工作报告的审查,突出对司法机关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等重点问题作出积极回应,促进了一些直击法治和司法建设“顽疾”问题的有效解决,提高了司法监督工作的实效。
  农业和农村工作:
  围绕“三农”抓监督凝心聚力促脱贫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紧紧围绕我市脱贫攻坚、特色农业、农民饮水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聚焦脱贫攻坚,实施联动监督。将脱贫攻坚工作监督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固定监督议题,建立市县镇三级人大联动机制,实施常态化监督。7月份,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视察调研,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报告。11月份,对市直“八办两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利用人大微信、网站平台,设立脱贫攻坚监督微信专题栏目和电子邮箱,公布脱贫攻坚监督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有力推动了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调查研究,助力特色农业。围绕打赢“特色农业攻坚战”,组织调研组赴湖北随州和浙江庆元等地对食用菌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察学习,深入我市部分县区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菌种厂、农业园区和香菇交易市场进行调研,撰写了《兴“菌”富民大有可为》专题调研报告,经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后印发市政府,督促市政府制定了全市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和优惠政策,在全市推广实施。组织对我市核桃产业发展情况开展视察调研,提出“助力脱贫攻坚,强化产业支撑”等四个方面的意见,印送市政府整改落实。
  关注“吃水难”,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立法。针对我市农村居民“吃水难”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组织调研组深入30多个镇、村供水点和农户,开展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提出15方面审查意见,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坚持跟踪督办,回应代表关切。在日常督办基础上,采取年中督促检查,年末跟踪问效方式,进一步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68件涉农代表建议见面率、落实率、满意率均有较大提高,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环境资源保护和城乡建设工作:
  聚焦环境突出问题助推美丽商洛建设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在完成公路法执法检查、脱贫攻坚视察调研的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发力,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进步。
  围绕美丽商洛建设,大力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年初召开全市人大环境资源保护暨商洛环保世纪行工作会议,启动以“守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商洛”为主题的商洛环保世纪行活动。坚持上下联动,将环保世纪行活动与人大监督、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有机结合,组织部分代表委员和新闻媒体深入7县区开展集中调研采访活动,营造了人大法律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共同关注环保、督促环保的良好氛围。
  聚焦环境领域顽疾,扎实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按照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的要求,集中两个多月时间,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企业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处置、养殖业污染防治等进行了重点检查,抓源头查问题促落实,为协同推进、全面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注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继续把办理《关于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议案》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入户座谈、明查暗访等方式,着力分析问题,把握现状,强化督办工作。着眼村镇环境卫生治理这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核心所在,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我市村镇环境卫生治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了参考。
  密切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结合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议案办理等工作,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11方面问题和交办的72件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核实,就现场检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向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反馈,专题向省人大报送了《关于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
  回应代表关切服务发展大局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要求,履职担当,主动作为,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三个商洛”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旅游监督,回应代表关切。为了做好《关于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市的议案》办理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办理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交由市
  政府办理。9月份,组成视察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视察检查并形成视察检查报告。10月份,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指出办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出五个方面的意见印送市政府整改落实,促进了全市旅游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同时,组织开展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陕西省旅游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有效落实。开展视察调研,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发展。9月份,组织视察调研组深入山阳、镇安、柞水等县11个民族聚居区和宗教活动场所,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针对个别县区存在民族宗教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形成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立即行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顿活动,对排查出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撤县设区审查,推进“一体两翼”进程。9月份,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洛南县撤县设区的报告》,民宗工委及时组成调研组,对照民政部关于撤县设区的标准要求,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方式,对洛南县城市建设、城镇化进程、经济社会发展等9项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调研组认为,洛南县撤县设区的各项指标任务基本完成,撤县设区条件基本成熟,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定,并提出“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水平、做好工作对接、做好风险防控、落实工作责任”等审议意见,为加快推进“一体两翼”城镇化进程和洛南县撤县设区奠定了基础。(市人大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