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一
文章字数:822
本报讯(王帅)近日,省环保厅《环保快报》显示,1至3月我市水环境质量状况累计排名全省第一。
我市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水质保障区,调水量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调水总量的20%以上,水环境质量不仅关系到京津地区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而且关系到我市对外形象的树立和提升,更加关系到“美丽商洛”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实施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坚决落实“水十条”,全面实施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四年行动计划,强化措施,精准施策,严控面源污染,加强流域治理,守住饮水安全底线,着力构建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坚决打好“清水持久战”。
强化编制方案。市环保局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实施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同时,强化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编制专项方案。
强化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有色金属、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污染整治,加快清洁化改造,推动城市建成区内污染企业有序搬迁改造入园。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强化监管能力。加大市、县两级环境监察、监测、应急能力建设,落实重点镇办环保监管机构和经费保障。实施应急工程措施,严防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及尾矿库事故对丹江水体造成污染。加快全市水环境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有效监管。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强化城市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水体保护,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大饮用水源地环保投入和环境监管,加强对库区周边旅游项目、农家乐及餐饮业的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行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河长制、目标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出境断面水质月监测通报制、治理项目进展月评比通报公示制,季度暗访、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等一系列机制措施,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
我市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水质保障区,调水量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调水总量的20%以上,水环境质量不仅关系到京津地区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而且关系到我市对外形象的树立和提升,更加关系到“美丽商洛”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实施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坚决落实“水十条”,全面实施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四年行动计划,强化措施,精准施策,严控面源污染,加强流域治理,守住饮水安全底线,着力构建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坚决打好“清水持久战”。
强化编制方案。市环保局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实施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同时,强化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编制专项方案。
强化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有色金属、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污染整治,加快清洁化改造,推动城市建成区内污染企业有序搬迁改造入园。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强化监管能力。加大市、县两级环境监察、监测、应急能力建设,落实重点镇办环保监管机构和经费保障。实施应急工程措施,严防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及尾矿库事故对丹江水体造成污染。加快全市水环境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有效监管。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强化城市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水体保护,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大饮用水源地环保投入和环境监管,加强对库区周边旅游项目、农家乐及餐饮业的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行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河长制、目标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出境断面水质月监测通报制、治理项目进展月评比通报公示制,季度暗访、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等一系列机制措施,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