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
文章字数:512
本报讯(代绪刚)近期,商南县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以城乡结合部、城区周边等区域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对存在规模小、工艺落后、管理混乱、无证照和证照不全、无污染防治设施或防治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放等情况的企业开展摸底排查,整治取缔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企业,提升环境质量。
为确保此次“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工作顺利开展,县上要求由相关责任部门和各镇办,对本辖区“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排查,建立台账,研究制定具体的清理取缔计划。各相关责任部门,各镇办对相关企业督促实施整改,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督办。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对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手续不完善的企业要督促其补办审批手续。县上对照清理取缔清单,实施检查验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中出现的矛盾,妥善安置被取缔企业的职工,确保社会稳定;积极指导企业处理好与职工的债权债务关系,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对“散乱污”企业的清理取缔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瞒报、漏报、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清理取缔任务的责任单位、镇办和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清理取缔任务完成较好的部门和镇办给予表彰奖励。
为确保此次“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工作顺利开展,县上要求由相关责任部门和各镇办,对本辖区“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排查,建立台账,研究制定具体的清理取缔计划。各相关责任部门,各镇办对相关企业督促实施整改,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督办。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对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手续不完善的企业要督促其补办审批手续。县上对照清理取缔清单,实施检查验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中出现的矛盾,妥善安置被取缔企业的职工,确保社会稳定;积极指导企业处理好与职工的债权债务关系,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对“散乱污”企业的清理取缔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瞒报、漏报、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清理取缔任务的责任单位、镇办和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清理取缔任务完成较好的部门和镇办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