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文章字数:953
本报讯(代绪刚)今年以来,商南县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互动交流、互相配合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把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资源统筹起来,支撑特殊教育发展,构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出台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推动普通学校创造条件接收适龄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机制,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健全送教上门制度,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规范有效的教育服务。加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把学前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计划,支持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对接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进行奖补,统筹教育、卫生、康复机构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把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纳入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支持高级职业中学与特殊教育学校合作办学,把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校企合作范畴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办面向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班,开展残疾人继续教育,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把残疾学生就业工作纳入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积极为残疾学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大力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设立专项补助资金,优先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标准化建设,配备康复教育设备。落实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县财政每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10%用于特殊教育保障经费,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公用经费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落实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50%的政策,并为送教上门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将三类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免学费(保教费)教育,每年一次性给残疾学生补助200元交通费,对于家庭地处偏僻、路途较远的残疾学生,适当增加交通费补助。同时,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康复、教育工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把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资源统筹起来,支撑特殊教育发展,构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出台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推动普通学校创造条件接收适龄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机制,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健全送教上门制度,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规范有效的教育服务。加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把学前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计划,支持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对接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进行奖补,统筹教育、卫生、康复机构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把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纳入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支持高级职业中学与特殊教育学校合作办学,把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校企合作范畴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办面向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班,开展残疾人继续教育,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把残疾学生就业工作纳入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积极为残疾学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大力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设立专项补助资金,优先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标准化建设,配备康复教育设备。落实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县财政每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10%用于特殊教育保障经费,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公用经费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落实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50%的政策,并为送教上门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将三类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免学费(保教费)教育,每年一次性给残疾学生补助200元交通费,对于家庭地处偏僻、路途较远的残疾学生,适当增加交通费补助。同时,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康复、教育工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