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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国实施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
文章字数:668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 王昆)记者25日从国家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重点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因病致贫返贫等特殊贫困人口,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
  当前,医疗保障扶贫的任务十分艰巨。据统计,在尚未脱贫的3000多万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返贫的占到40%左右。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表示,现在剩下的未脱贫人口,多数是病情重、条件差的群众,且很多疾病都是长期的、慢性的、易复发的。2020年从整体上消灭绝对贫困后,仍会有少部分因病致贫、返贫群众,缓解相对贫困始终是长期任务。
  根据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全面落实,保障水平整体提升,城乡差距逐步均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
  胡静林表示,医疗保障扶贫要下“绣花”功夫掌握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的具体情况,立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现有制度功能,把保基本、救大病、托底线的功能发挥好,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惠措施相结合,统筹医疗保障扶贫的整体设计,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