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电子证照六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该系列标准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文章字数:416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 赵文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16日在京联合发布关于电子证照的6项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发布的电子证照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让百姓办事更便捷。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制定发布电子证照国家标准,将为国家电子证照库和基础平台建设,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推动证照类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等提供标准支撑。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标准的实施推广,加快推动各部门各领域应用标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好记录和凭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