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四大保卫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文章字数:1032
本报讯(记者 张力宏)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统筹山河江坡塬系统治理,针对最突出的问题和重点领域,铁腕开展青山保卫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在生态、大气、水、土四大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加快追赶超越、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商洛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5年,全市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境质量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优于Ⅲ类,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商洛常态,美丽商洛目标全面实现。到21世纪中叶,全市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见》还就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活方式,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通过开展秦岭生态保护专项整治,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有效措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不断改善,重点河流、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生态服务功能得以提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31.55%;森林覆盖率达到69.5%。秦岭生态系统保持稳定,森林保护面积达到80%以上。通过开展冬季清洁取暖专项整治,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全市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通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重点水体治理、丹江等流域水质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整治,全市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全市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内。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实施污染治理与修复重大工程,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商洛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5年,全市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境质量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优于Ⅲ类,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商洛常态,美丽商洛目标全面实现。到21世纪中叶,全市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见》还就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活方式,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通过开展秦岭生态保护专项整治,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有效措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不断改善,重点河流、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生态服务功能得以提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31.55%;森林覆盖率达到69.5%。秦岭生态系统保持稳定,森林保护面积达到80%以上。通过开展冬季清洁取暖专项整治,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全市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通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重点水体治理、丹江等流域水质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整治,全市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全市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内。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实施污染治理与修复重大工程,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