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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刘小燕率执法检查组来商
检查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文章字数:899
  本报讯(祝东坡 李小龙)5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小燕率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等情况的汇报和各级人大代表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市上领导陈俊、张岗岭、郑光照、李豫琦、刘淑慧、唐志贤、周秀成等参加座谈会或陪同检查。
  刘小燕一行先后来到商州区二龙山水库、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以及丹凤县丹江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实地察看了解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企业污水处理排放、污水处理厂运营等情况,并听取有关情况介绍。
  刘小燕指出,近年来,商洛市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及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论述,以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放心的水为出发点,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推动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切实履职尽责,党委、政府要夯实责任,加强领导,定期研究解决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依法监督政府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府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明确任务、严格责任追究;企业要主动承担起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和杜绝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司法机关要依法严惩重罚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让法律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共用清洁水、安全水、放心水的良好风尚。要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尽快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抓好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陈俊表示,商洛市委、市政府将客观真实地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检查组的各项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持之以恒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