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捡拾他人银行卡取钱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捕
文章字数:424
  本报讯(杨栋 杨秀梅)本以为天降横财,不曾想却是飞来横祸。近日,丹凤县一男子赵某某在农行自动取款机取钱时,捡到一张背面写着名字和密码的银行卡,遂顿起贪念取走卡内现金。丹凤县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批准逮捕。
  5月10日18时左右,赵某某和妻子在农行ATM机取钱时,捡到一张农行的借记卡,看到卡背面写着名字和密码,赵某某遂产生支取卡内现金之念。随后在农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自动取款机上,分四次取走卡内现金2.58万元,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岂料一举一动已被监控摄像全程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使用”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赵某某已被丹凤县检察院批捕。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群众,捡到他人银行卡,要及时交给银行或警方处理,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