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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国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文章字数:464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意见就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出四个方面政策措施,即明确责任标准、畅通评价渠道、用好评价结果、完善保障措施。
  意见还提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本意见的要求,组织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