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医疗器械监管专项整治
文章字数:694
本报讯(张小勇 何开意)为贯彻落实省卫健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精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足部门监管职责要求,以儿童青少年视力矫正医疗器械监管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
专项整治活动以儿童青少年视力矫正广告监管为重点对象,不断加强对眼镜配制、眼视光产品销售等行业中存在的虚假、夸大、混淆宣传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隐形眼镜、镜片、镜架质量监管为重点,不断加强对相关产品购进渠道、产品质量等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经营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和事后监管关口,积极推进《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效实施。活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企业53家,其中医疗机构4家、视力矫正8家、眼镜配制机构41家。移交案件线索1件,不予行政许可事项两件,责令拆除违法宣传标语8个、违法广告牌1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与卫健、网信、教育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以全市药械监管工作培训会、半年工作督查、飞行检查、现场核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课堂和市场监管一线,不断向基层执法人员和相关经营单位现场宣传《广告法》《计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并与“扫黑除恶”“秦岭野生动物保护”等中心治理工作相结合,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商洛日报》开辟专栏,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宣传,使相关单位、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专项整治活动以儿童青少年视力矫正广告监管为重点对象,不断加强对眼镜配制、眼视光产品销售等行业中存在的虚假、夸大、混淆宣传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隐形眼镜、镜片、镜架质量监管为重点,不断加强对相关产品购进渠道、产品质量等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经营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和事后监管关口,积极推进《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效实施。活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企业53家,其中医疗机构4家、视力矫正8家、眼镜配制机构41家。移交案件线索1件,不予行政许可事项两件,责令拆除违法宣传标语8个、违法广告牌1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与卫健、网信、教育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以全市药械监管工作培训会、半年工作督查、飞行检查、现场核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课堂和市场监管一线,不断向基层执法人员和相关经营单位现场宣传《广告法》《计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并与“扫黑除恶”“秦岭野生动物保护”等中心治理工作相结合,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商洛日报》开辟专栏,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宣传,使相关单位、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得到明显增强。